[新闻]公文流出!救护员不算医事人员 病患有爱滋

楼主: XXXXSHIT (给我八千元 我给你五颗星)   2017-06-22 17:54:37
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公文流出!救护员不算医事人员 病患有爱滋无义务告知
3.完整新闻内文:
2017-06-22 16:35
〔记者陈薏云/新北报导〕昨日晚间批批踢实业坊出现一篇文章,表示“卫福部说HIV患
者不必告知救护人员”,并在内文附上一张卫福部发函给消防署的公文,内文写出“人类
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于医疗机构治疗时,应有告知病情义务,但不含到院前紧急救护过程
”,更直接引用法条指出医事人员不包括救护技术员(EMT)。
网友在批批踢PO出公文,并表示“小弟身为一个键盘消防员,跑救护就是我们的日常工作
。今日收到卫福部发了公文到消防署,内容说HIV患者对于我们救护技术员(EMT)不必尽
告知病情的责任。”并称就算有HIV的患者满身是血,也可不用跟救护人员表示。
卫福部公文内写到依照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内第12条规定,
感染者有告知其感染源或接触者之义务;就医时,应向医事人员告知其已感染人类免疫缺
乏病毒。但又在后面提到依照医疗法第10条内规定的医事人员,并不包含救护技术员(
EMT)。卫福部连用2条法条强调HIV患者没有义务告知第一线救护人员。
公文第3段则写出“国内目前仍有2至3成爱滋感染者尚未检验,因此恐无法完全主动告知
,若EMT面对意识不清或未告知之病患防护有所松懈,反而增加感染风险”,并表示“应
把所有伤病患都当成感染者,而不是只针对感染者做特定处置”,换言之希望救护人员能
做好自身防备,不能只依赖病患主动告知。
此公文一流出,网友纷纷回复“如果不用告知救护人员 那也不用告知医生阿”、“生命
安全都被剥夺”,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本来就该把所有病人当感染才能保护自己”。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08628
5.备注:
http://www.crown01.com/Pics/05428-C.jpg 以后都要这样穿了
就算有义务要告知 怎么会觉得甲甲会主动告知
光看他们谈爱滋的态度如此暧昧闪躲 顾左右而言他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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