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北市降囤房税 建商利多
台北市议会法规会昨(21)日审查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修正案,北市府拟松绑建商
“囤房税”,一年内待销房屋囤房税率从3.6%降为2%,法规会决定再放宽,改为三年内未
售出的待销房屋,税率降为1.5%。
不过市府希望保留弹性,亦即未来房市若好转,1.5%税率的年限可缩短为一年或两年。
另外,议员也同意市府提出的劳工住宅、BOT学生宿舍、市有住宅等房屋税都降为1.5%,
而因继承、共同持有的房屋,税率则为2.4%。新的修正案最快下周可提交市议会进行二读
,若可于6月30日前完成三读,新税率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
据指出,先前为因应囤房问题,北市府提出囤房税,修正“台北市房屋税征收自治条例”
,依条例订定房屋税差别费率,自住房屋三户以内全国适用税率1.2%,逾三户的房屋若座
落在北市,第一、二户房屋税提高为2.4%,第三户(含)以上房屋税,每户房屋税率3.6%
。建商一年内未售出的房屋,超过三户都课征3.6%。
市府“囤房税”实施后,不少建商认为不合理,强调这是销售中的房屋,并非囤房,而且
近两年房市不佳,很多成屋三年也卖不掉,经多方陈情,柯市府认同这个说法,两年前提
案修自治条例,决定依起造人持有待销的住家房屋,于起课房屋税一年内未售出者,房屋
税降为2%。
但昨天有多位议员认为,北市府自己的房屋没卖出去,都只课征1.5%的房屋税(指美河市
的联开宅),为何对建商的房屋要课2%,显不公平,尤其现在房地产确实不景气,建商手
中成屋卖不出去,并不是不愿意卖,税率应该比照市府持有的房屋。
北市财政局局长陈志铭表示,经热烈讨论,双方达成共识,也就是未售出的待销房屋三年
内的房屋税率都降为1.5%,但市府希望保留一点弹性,未来房地产景气转好的时候,可以
缩短时限为一至两年。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2538981
5.备注:
这则跟昨天龙国因高房价、高消费10年人口衰退的新闻交互呼应...
自由市场有句话:没有卖不出去的房子 只有卖不出去的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