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男子抓癞蛤蟆 非法狩猎送办
(中央社台北20日电)中国大陆保护野生动物法规甚严,很多人不知道连抓俗称“癞蛤蟆
”的蟾蜍也可能违法犯罪。近日在四川就有3名男子抓了超过700只蟾蜍,被依非法狩猎罪
移送法办,可能要被关3个月。
2014年7月,大陆河南曾有人抓了87只蟾蜍触犯非法狩猎罪,最后被判拘役3个月。不过在
台湾,蟾蜍因为数量多,并没有被列为保育动物。
新华社今天报导,四川资阳市丰裕镇派出所民警日前巡逻时,在乡村路上遇见骑一辆摩托
车的两名可疑份子。民警紧跟其后,最终警方在一条死路发现了被丢弃的摩托车,两名男
子不见踪影,旁边停著一辆面包车。
民警随即检查发现,车上绑着的编织袋里有数百只蟾蜍;面包车上也同样发现了数个装满
蟾蜍的编织袋,总计超过700只。警方后来循线抓到王姓等3名男子,依非法狩猎罪移送法
办。
资阳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邓平表示,每年的3月至7月是四川禁猎期,根据大陆刑法规定,
在禁猎期狩猎的野生动物数量达到20只以上就有刑责。
经鉴定,三嫌所捕获的中华蟾蜍,是大陆的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所谓“三有”动
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常见的动物主要包括麻
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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