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点说明:(正体中文 20 个字)
让何寿川请来的门神代理他担任董事长,继续掌控永丰金控,真的能让永丰恢复应有的公
司治理吗?真的能保障全体股东与存户权益吗?
金管会至少也应该解除邱正雄的董事职务,而不是由他代理董事长。
https://goo.gl/SPTBz9
何寿川解任了,邱正雄这位门神董事呢?
拖延了半天,金管会终于命令解除何寿川担任永丰金控董事(长)的职务了。
援引的是《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4条规定( 金融控股公司有违反法令、章程或有碍健全
经营之虞时,主管机关得解除董事职务),理由是“永丰金控未建立有效牵制监督机制,
有碍健全经营之虞”。
看起来,金管会似乎是在法院收押何寿川后,突然醒过来了。然而,金管会还没回答的问
题是:难道永丰金控的其他董事不必负责吗?
这群董事,对于何寿川长期的违法滥权,即使不是积极共犯,至少也是消极纵容,难道不
也是构成“ 未建立有效牵制监督机制,有碍健全经营之虞”的解职事由吗?
在法制面,除了相同也有《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4条的适用外,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
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第5-1条、第7-1条的规定,也都课与董事内部监督控制
的责任。
在事实面,目前永丰金控的董事,都是在何寿川违法滥权时期,就一直担任董事,甚至大
多是由何家所控制。
让何寿川请来的门神代理他担任董事长,继续掌控永丰金控,真的能让永丰恢复应有的公
司治理吗?真的能保障全体股东与存户权益吗?
正是因为如此,金融界的专业经理人已有质疑声浪:按照永丰金的严重违法状况,金管会
至少也应该解除邱正雄的董事职务,而不是由他代理董事长。
为了真正维护金融秩序,金管会该做的是:“继续追究其他董事的责任”!绝不是如同昨
晚声明所称“非常肯定”邱大门神,也绝非今天一句“尊重”永丰选择邱正雄的决定(实
际上就是何寿川的决定)就可以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