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台湾首起UBER司机捡尸性侵女乘客 二审判3年10月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63594
一名与UBER合作的司机陈育德,去年接获公司派遣讯息,前往搭载一名酒醉女大生去西门
町找友人“续摊”唱歌,陈开到目的地后,发现女大生已醉到叫不醒,竟“捡尸”将车开
到汽车旅馆性侵得逞。一审依加重强制性交罪,重判陈男7年4月,不过,高等法院日前将
原判决撤销,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育德(35岁、新北市人)于2016年8月15日凌晨3时许,接获公司派遣讯息
,开车到台北市林森北路的钱柜搭载当时23岁的女大生,女大生指名要去西门町星据点。
陈男开到目的地后,发现女大生酒醉不醒,竟起色心,将车开到回家方向的桃园市龟山区
一家汽车旅馆对女大生脱衣性侵,过程中女大生因下体疼痛惊醒,躲到床边推挡并直喊“
不要”,但仍被抓回床上继续性侵。女大生受辱后向警方报案,陈育德被依涉犯加重强制
性交罪嫌起诉。
陈男到案后虽承认与女大生发生性关系,但否认性侵,辩称在西门町试图叫醒她但叫不醒
,临时起意找一家汽车旅馆,女大生进房后就躺在床上,并主动扭动身体、撩起上衣,才
会误会她的意思与女大生发生关系。
一审认定,陈男担任UBER司机,却趁女大生酒醉载往汽车旅馆性侵,判处7年4月,案件上
诉后,由于陈男改口承认犯行,并与女大生和解请求减刑,高院认定,陈男有悔意,也没
有前科,减刑改判为3年10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