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广告物管理条例罚则 7月将上路

楼主: aza0290 (阿兹)   2017-06-17 20:55:50
1.媒体来源:
自由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广告物管理条例罚则 7月将上路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建豪、张凯翔/台北报导〕店家注意!台北市政府为重塑“中华民国美学”,
制定的“台北市广告物管理自治条例”罚则最快今年七月上路,若擅自设置大型广告,最
重可罚廿万元,还得申请为“合法招牌”,店家出现反弹声浪,西门徒步区发展促进会理
事长刘家鑫认为,现有招牌其实“看似杂乱无章,但乱中有序”,若过度要求,恐使特色
被抹煞。
对此,建筑管理处说,罚则不溯及既有广告物,只罚规定上路后新设置的广告物,并有三
年缓冲时间,让各店家替广告物补办合法手续。
商业处统计至今年五月底,台北市商业登记约有五万六千家,以平均每家约二至三面广告
物计算,不算大楼外墙与高楼挂的部分,店家的广告物数量恐达十五万面以上,光是要求
店家都得替广告物申请许可证,就是大工程。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111450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7-06-17 20:56:00
日本的招牌可以做到很有特色却又不乱
作者: Stunts (时间.空间)   2017-06-17 21:13:00
麦当劳勒? 有本事先罚
作者: porkeey (ptt)   2017-06-17 21:19:00
看看京都 再看看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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