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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反恐之名保护国民、亦或侵害人权?日本国会通过“共谋罪”修正
日本参议院15日通过《组织犯罪处罚法》,确认针对277种犯罪在预备阶段的共谋准备行为加以处罚。由于这次针对“共谋罪”的修法大幅扩张政府的刑罚权,动摇日本刑法处罚“犯罪既遂”(犯罪结果实现)的原则,连犯罪未遂之前的预备行为也纳入处罚,包括在野党与日本辩护士联合会都强烈反对。不过安倍政府以“因应东京奥运、需要加强反恐”为由,依然强行通过法案。
《组织犯罪处罚法》5月23日就在众院过关,参院全体会议从昨天(14日)就开始针对“共谋罪”激烈攻防,自民、公明的执政联盟与民进党、社民党、共产党、自由党等在野阵营相持不下。民进党党魁莲舫在表决前强调“国民内心的自由或许将遭受权力的侵犯”,自公两党为省略在参院法务委员会的表决,以“中间报告”的罕见程序强行表决,最后在15日上午7点45分以165票赞成、70票反对通过,该法将于7月11日生效。
犯罪组织、两人以上共谋、一人实施准备行为
根据修改后的《组织犯罪处罚法》规定,只要是恐怖组织或黑社会组织(日本称“暴力团”)等“组织犯罪集团”,有两名以上的成员计画犯罪,只要其中一人到犯罪地点勘查、或者为了实施犯罪筹募资金,虽然尚未直接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有同意该计划(共谋)的成员均可成立犯罪—即便他们根本还没有实施犯罪,其他并未实施准备行为的成员也同样受罚。这与日本刑法原来以处罚“犯罪既遂”为主、处罚“犯罪未遂”为例外的规定大相径庭。
对于此次修法,在野党多认为“将引发监控社会和搜查权滥用”,日本辩护士联合会(相当于我国的律师公会)持反对立场。日辩会认为,安倍政府的修法说辞是“避免针对2020年东京奥运的恐怖攻击”,但这次“共谋罪”一共适用277项现有罪名,其中包括“伪造邮票”、“无许可输出文化财”跟恐攻根本无关的犯罪类型,显见政府此次修法的内容与目的并不相干。
律师界为何反对修法?
此外,日本辩护士联合会认为“共谋罪”针对犯罪的“准备行为”加以处罚,但“准备行为”(为了实施犯罪所做的任何准备)本身并非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这可能扩大政府的刑罚对象,让人民的自由权利受到不合理的限缩。而且侦查机关为了要在实施犯罪之前探知“犯罪计画”,势必要扩大窃听对象,这也形同政府扩大监视社会,同样有侵害人民权利之虞。
安倍政府虽然强调,一般市民并非“共谋罪”的适用对象,这次修法仅针对组织犯罪而来,所以不用多虑。但日本辩护士联合会认为,民间组织是否被认定为恐怖或暴力组织,全都在主管机关的一念之间,事实上一般市民也无法免于“共谋罪”的适用。批评者担心,政府通过“共谋罪”事实上是想要压制反政权的力量、取缔不合己意的民间组织。
以在冲绳从事和平示威的山城博治为例,这位反对美军驻扎冲绳得当地民众去年因妨碍美军基地工程车进出,被警方以触犯“威力业务妨碍罪”加以逮捕,随后遭羁押将近半年,联合国专员大卫·凯伊(David Kaye)日前也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批评日本政府“做法不当”。如今“共谋罪”修正案过关,警方要抓山城博治更不用等他真的妨碍工程车进出,只要他在附近闲晃(可看做勘查场地的“准备行为”),山城博治与其他一同参与抗争的成员都可能遭到逮捕、甚至判刑。
联合国人权调查专员卡纳塔西(Joseph Cannataci)今年5月曾公开表示,日本政府力推的“共谋罪”修正案“可能侵害隐私权与表现自由”。但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驳斥:“这位专员的言论无法反映联合国的立场,他也没有跟日本政府直接沟通,而是以公开信的方式单方面指控,内容更明显不当。”日本政府还透过外务省向联合国提交抗议,并且继续推行修法,直到15日修法过关。日本的民间团体已发动15日晚间在国会大门抗争,要求政府撤回法案,“共谋罪”争议一时间恐怕还不会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