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驻日驻处变更需缴2100万 外交部:将持续

楼主: putpi2007 (两洞洞拐)   2017-06-17 11:50:14
驻日驻处变更需缴2100万 外交部:将持续交涉
我外交处境艰困,也反映在外馆购置困难等问题上。由于台日无邦交,我国驻日代表处馆
舍、驻大阪、横滨和福冈办事处的产权,未能以中华民国驻外馆处名义登记,而是以个人
名义与馆处同步登记,若要变更,因我方未能获得外交特权待遇,每次还要缴纳7千万元
日圆,折合新台币约2100万元的高额税金。
审计部近日指出,驻日代表处及办事处等馆舍及宿舍的产权,因权宜采馆处与个人名义同
步登记的方式,虽长年未办理更名登记,尚未影响我国权益,但中华民国的财产以馆处与
个人名义同步登记,并不合理,因同步登记的个人名义有的已职务调动或过世,若长年不
改正,将来恐有产权争议,外交部应争取日本协助改正,保障国有财产,避免衍生产权争
议。
外交部表示,每次变更登记名义,日方视为“权利变更”而非“表示变更”,均需缴纳巨
额“登录免许税”,依据相关规定,每次变更约7千万日圆,折合台币约2千1百万;未来
外交部将在保障我国有财产产权以及确保驻日本各处自主运作的原则下,持续向日方交涉

外交部表示,驻日代表处和另外三个办事处都属于我国财产绝无疑义,长久以来以“驻处
名称加馆长姓名”的方式登记是不得已的权宜措施,外交部已多次进洽日方,协商可能解
决方案,目前症结在于我驻日馆处未能获得外交特权待遇,若变更名义登记,除须缴纳钜
额手续费外,依日方现行法律规定,恐须接受日本相关主管机关监督,并不只有缴纳税赋
问题。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52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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