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密案检声请鉴定释宪文 马英九:难道法官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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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
台北地院今天开庭审理前总统马英九泄密案,法官传唤前检察总长黄世铭作证,但检辩双
方同时舍弃诘问,上午9时30的庭期,黄世铭提早1小时到庭,仅在法庭端坐10分钟即被请
回,检辩同时也认为预计下周五传唤前行政院长江宜桦作证没有必要性,法官同意一并取
消。
今天开庭,检辩就有关总统在宪法上是否为所谓的“行政首长”疑义之争点,马英九的律
师团和莅庭的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展开激辩2小时,双方互不相让,擦出不少火花。
马英九的律师团认为,有关319真调条例的释字585号解释、有关前总统陈水扁南线专案的
释字627号解释,已将总统解释成行政首长,所以有决定侦查机密应否公开的行政特权,
“文字写得很清楚”,不用再作法律鉴定,找鉴定人再去鉴定释宪文,“就像搭盖违建”
。
检察官认为,宪法有列举总统的国防、外交等职权,“但不包括刑案侦查权”,释宪文中
并没有清楚规定总统对于侦查中的机密享有权力,既然这已形成泄密案法律争点,法官应
该准许传唤鉴定人出庭论述;检察官江贞谕甚至说,“不然找作出相关解释文的大法官来
当鉴定人也可以啊。
马英九对于检察官穷追猛打要求“鉴定”释宪文表示,他本来今天不想说话,但他并未如
检察官指控“取得”或“指挥”侦查案件的资讯,更没有如检方形容拥有侦查的强制处分
权,“检察官是百之之百曲解了释宪文”。
马英九说,2004年作的释字585号解释并没有扩张行政权,而2007年作的释字627号解释文
只是更进一步说明谁才是真正的行政首长,法官本来就可依职权认定争议,如果要鉴定人
对释宪文作法律鉴定,“难道法官不公正吗?”,检方要声请公正第三人来进行法律鉴定
,“那这样法官算是第几人?难道是第4人吗?”,马并批检察官浪费司法资源。
法官唐玥在双方交火过后,裁定驳回检察官所声请传唤鉴定人鉴定释宪文的程序,同时裁
定驳回检方声请传唤前特侦组组长杨荣宗、前检察官郑深元作证,而周五预计传唤江宜桦
作证谕知取消,另6月30日泄密案证据提示庭期、7月7日最后辩论庭期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