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酒店妹陪宅男共度一天 感觉幸福却被索讨5万挨告性侵
3.完整新闻内文:
华姓男子因体型较胖,多年来都是单身,只好到酒店找小姐陪伴;他十分喜欢一名
小姐,在回彰化老家时,殷勤邀约对方,小姐欣然前往,双方发生性行为。事后华接
到酒店电话,请他汇款5万元,原本他以为找到真爱,惊觉全是金钱游戏,拒绝付款,
便挨告性侵,新北地检署今天将他依强制性交罪处分不起诉。
不起诉处分指出,新北市27岁华姓男子去年10月在台北市酒店认识一名20岁出头的
漂亮小姐,时常去捧场,也跟对方交换Line帐号;他不时跟小姐聊天,邀约女子到他
彰化老家游玩。同月20日,华又跟小姐提起,表示人已在彰化,女子答应前往。
事后小姐就提告指控,她是要去彰化游玩,但华姓男子趁她到屋内,就用肢体压制在
她身上,违反她的意愿,强行脱掉她的衣物;女子表示当时有用脚踢对方,华仍强脱
她的内裤,性侵得逞,还射精在体内。
侦讯时,华姓男子矢口否认,指出当天两人先在家里聊天,下午3时许女子说累了想
睡觉,他才陪她一起躺在床上,后来自然而然发生性行为,女子还配合变换体位;结
束后两人一起洗澡,接着去吃饭、喝咖啡,还有用手机合照,他没有使用暴力、威胁
或药物,对方也都没有拒绝。
华表示,他以为女子对他有好感,有意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当天女子一搭车北上,他
就传Line讯息“我爱妳、我一定对妳不离不弃”,对方还回“爱你、好啦我知道”;
结果女子一抵达台北,酒店公司就跟他索讨5万元,他觉得气愤、感觉被仙人跳,拒绝
支付,就被告性侵,之后女子也再也不理他。
检方调查,女子声称当天有拼命反抗,但验伤时,女子身上、四肢均无明显外伤;检
方再次传唤,女子也承认性行为中有配合变换体位,事后有去吃饭,也有回“爱你、
好啦我知道”等Line讯息。另外,女子声称遭到性侵,有打给姊妹求助,但根本提不
出该姊妹的真实身分、联系方式。
检方指出,全案女子均是单一指述,没有任何证据可证明华姓男子涉嫌强制性交,认
定罪嫌不足。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529045
哪有这么好跟你谈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