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6-16 18:26:19笑死人
早知道郑捷也穿着妈妈嘴咖啡的制服去捷运上砍人
这样客观上看起来郑捷有在泡咖啡吗?
谁规定泡咖啡不能带刀去捷运上泡
郑捷当初怎么没想到用这招啊?
吕老板你真的好幸运
当初不是雇用到郑捷而是谢依涵 少赔一点~
这辈子第一次听到杀人会让第三人客观上看起来在执行业务
到底是执行哪门子的业务要刀刀见血
以后杀人犯要杀人之前先摸一件7-11制服来穿就免赔了
啊……早知道郑捷杀人之前我就拿顶新制服给他黄袍加身
让顶新赔死啊……当初怎么没想到这招?
※ 引述《Lawleit (大员郭奉孝)》之铭言:
: 我是不知道这话题为何可以延续这么多天
: 明明刚上债编的大学生都答得出来
: 是不是都是理组一直在回文啊
: 民法188连带责任的成立要件就
: 行为人构成侵权
: 与行为人有雇佣关系
: 执行职务之行为
: 什么是执行职务之行为?
: 实务就采客观说
: 只要从第三人从外观上看起来
: 认为你是在执行职务就好了
: 跟你事实上是不是执行职务无观
: 就算你放假开公司车去撞死人
: 第三人看到车上的公司mark
: 也会认为你开车是在执行职务
: 难道还要第三人去查你是不是在休假??
: 还有人在扯杀人不是在执行职务
: 从我的角度看起来你在店里泡咖啡就是
: 在执行卖咖啡的职务
: 我还管你泡的是啥
: 我还管你泡的是啥
: 难道在卖鸡排的
: 难道在卖鸡排的
: 拿鸭肉当鸡肉炸就不算执行职务??
: 拿鸭肉当鸡肉炸就不算执行职务??
: ※ 引述《allbs (喵呜)》之铭言:
: : 单就法律来说吧
: : 正常来说,员工执行业务时所犯的过失或犯行
: : 业主有责任连带赔偿
: : 例如游览车司机开车(执行业务)发生车祸
: : 游览车老板(蝶恋花)就有责任连带赔偿
: : 但是如果是假日期间游览车员工开着自己的游览车(靠行在游览车名下)发生车祸撞死人,
: : 那老板要不要附连带赔偿,我个人就觉得有争议了
: : 回到妈妈嘴这一案
: : 案发现场在妈妈嘴店内,肯定的是店内一定没有其他客人,这死亡约会能不能算在业务执
: : 行的范围,这方面争议性可以写成一本论文
: : 同理:在八仙饭店(人肉叉烧包)中,员工砍人,老板要不要负连带责任
: : 被砍的是老板,看在他已经被牺牲的份上,没有追究,
: : 追究下去老板要负三成责任那不是更搞笑
: : 有没有法律专业的可以解惑
:
作者:
g80123 (麦考姚)
2017-06-16 18:28:00....不是这样喇
对你来说连带责任意义太困难但你去看第3项 字总是看的懂吧我有说法盲吗所以之前屏东监狱新闻 每个受刑人做酱油赚5万多是假新闻?嗯…你怎想都对 加油喔 然后?所以你想说什么?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6-16 18:34:005万多?哈哈哈 法匠当法助跟受雇律师当然觉得5万很多 自己穷酸也不想想吕老板要赔300多万 笑死
还有吗 不然我肚子饿 要去吃饭你就没人可酸喔 还有吗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6-16 18:35:00被一堆人围攻还坚持自己对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6-16 18:36:00还是法匠又要跳针“这个只是见解不同 法官都没错”哈哈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6-16 18:39:00词穷的话你就快去做酱油赚五万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6-16 18:49:00他博士论文写六年写不出来奇怪 都考上律师怎么会以为法院不能主动调查被告不利证据刑诉163都规定假的???
我懒得说话不行喔现在懒得说太多 我全部用判决和判例表示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6-16 18:53:00法匠讲一下一审士林地院有无判错啊?一二审判决不同一定有人判错 讲一下啦!还是又只是见解不同?法匠真是可笑
45台上1599 57台上1663 79台上34 86台上332 42台上1224 台高院94年第3号 98台上763 90台上1991 91台上2627 台高院103上600我说完了所以你看完的意见是?依照你对法学研究这么精湛 这些你一定都看过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6-16 18:58:00然后呢?到底谁判错啊?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6-16 18:59:00你这个法学大师我想问你士林地院跟最高法院谁判错嘛!讲一句话有这么难?还是老话一句“见解不同”?
我都说完了 你看不懂吗从前提 要件 函摄 效果 都以数字说完 你一定看的懂∩__∩y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6-16 19:02:00这个仇法的id 长庚护理的咖反著看就对了 连188的立法理由都不看 整篇都是偏见民事最好法院可以主动调查证据对这仇法的Id每个都说恐龙法官结果被人看破手脚 笑死审级制度本来就不可能每个见解都一样 德国法 美国法都是这样 你要不要干脆说全世界的法官都是恐龙法官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6-16 19:07:00又来我是长庚护理?道理说不过就乱战校系 刑诉163看一下好吗?还有民诉也规定法院能依职权调查 多读书好吗?所以人民见解跟法官不一样就是法盲?只准法官自己见解矛盾?
你问我看法 我都说 你以前不是意见很多怎现在我等那么久都没看到你的高见我有从前提 要件 函摄 效果 我都完整说完我只是法匠没什么高见正要听听你的意见呐还是你缩了 刚刚不是很呛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6-16 19:36:00我要你承认法官有错啊?难道法官一辈子都没错?
看了这么久只冒出这句?你太让我失望了我懒得打太多字只好从大脑挖字号取代没想到你看不懂 真不好意思你原谅我一下 读一天的书现在只想放空所以打数字最快我刚刚有往前面看 你和某人说我不知道这件事 我字号里有如果你们想看刑事庭意见在102瞩重诉1 懒得打字 抱歉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