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知道这话题为何可以延续这么多天
明明刚上债编的大学生都答得出来
是不是都是理组一直在回文啊
民法188连带责任的成立要件就
行为人构成侵权
与行为人有雇佣关系
执行职务之行为
什么是执行职务之行为?
实务就采客观说
只要从第三人从外观上看起来
认为你是在执行职务就好了
跟你事实上是不是执行职务无观
就算你放假开公司车去撞死人
第三人看到车上的公司mark
也会认为你开车是在执行职务
难道还要第三人去查你是不是在休假??
还有人在扯杀人不是在执行职务
从我的角度看起来你在店里泡咖啡就是
在执行卖咖啡的职务
我还管你泡的是啥
难道在卖鸡排的
拿鸭肉当鸡肉炸就不算执行职务??
※ 引述《allbs (喵呜)》之铭言:
: 单就法律来说吧
: 正常来说,员工执行业务时所犯的过失或犯行
: 业主有责任连带赔偿
: 例如游览车司机开车(执行业务)发生车祸
: 游览车老板(蝶恋花)就有责任连带赔偿
: 但是如果是假日期间游览车员工开着自己的游览车(靠行在游览车名下)发生车祸撞死人,
: 那老板要不要附连带赔偿,我个人就觉得有争议了
: 回到妈妈嘴这一案
: 案发现场在妈妈嘴店内,肯定的是店内一定没有其他客人,这死亡约会能不能算在业务执
: 行的范围,这方面争议性可以写成一本论文
: 同理:在八仙饭店(人肉叉烧包)中,员工砍人,老板要不要负连带责任
: 被砍的是老板,看在他已经被牺牲的份上,没有追究,
: 追究下去老板要负三成责任那不是更搞笑
: 有没有法律专业的可以解惑
: ※ 引述《appleyellow (阿pin)》之铭言:
: : 换个例子好了:
: : A例:如果星巴克员工偷挖鼻屎放在咖啡给客人喝,客人可以告星巴克?
: : B例:如果星巴克员工偷下毒在咖啡给客人喝,客人可以告星巴克?
: : 如果B例星巴克没有管理不周不用赔钱的话,A例星巴克应该也同样不用对客人负责
: : ※ 引述《xifaka (当之无愧)》之铭言:
: : : 司机送货撞到人 要看故意还是过失
: : : 平常公司都有职前训练 要司机送货要注意安全
: : : 要司机遵守交通规则 超速要罚多少钱
: : : 公司也会注意司机有无疲劳驾驶
: : : 可是职前训练没有训练司机不能故意去撞死仇人吧?
: : : 任何一家咖啡厅职前训练
: : : 难道会有一条规定“员工不准谋财害命”吗?
: : : 今天又不是死者夫妻单纯来店里消费
: : : 谢女看见死者有大量财物临时起意利用职务杀人
: : : 这样还能说是利用职务犯案!
: : : 今天是谢女预谋犯案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