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lof (KiLoF)》之铭言:
: 这就是一个社会风险分担的概念
: 立法者默认原告都是孤苦无依
: 被告两手摊一摊说没钱
: 这时候被告的老板最有钱
: 就找老板要,老板再找被告要
: 或者由保险公司分担
: 如此一来,弱势的原告可以填补损害,雇主的损失也可以借由保险赔偿
: 算是把风险平均分摊予社会
: 适用本条的前提是有客观雇佣关系且执行职务中
: 最常举的例子是公司司机送货撞到人
: 至于本案,要是谢依涵在上班的时候就开始下药,不就该当执行职务时所为的侵权行为
: 如果法没有一致性,以后顶X司机载着垃圾油撞到人,充充只要说我都选F1车手来当司机
: ,所以尽选任监督义务,然后被害人家属就准备烧炭囉
司机送货撞到人 要看故意还是过失
平常公司都有职前训练 要司机送货要注意安全
要司机遵守交通规则 超速要罚多少钱
公司也会注意司机有无疲劳驾驶
可是职前训练没有训练司机不能故意去撞死仇人吧?
任何一家咖啡厅职前训练
难道会有一条规定“员工不准谋财害命”吗?
今天又不是死者夫妻单纯来店里消费
谢女看见死者有大量财物临时起意利用职务杀人
这样还能说是利用职务犯案!
今天是谢女预谋犯案很久
以干女儿私人身分邀请死者夫妻来店里谈事情
这个执行职务什么事情?不要无限上纲啦!恶心!
如果谢女单纯临时起意杀死人
还能说老板没有监督好没发现谢女觊觎死者的金钱
谢女突然很热情招呼素不相识的两位客人
两位素不相识的客人喝完谢女的饮料就迷昏
谢女还殷勤跑去照顾 老板当下一定觉得怪怪der
这样老板还能监督到
可是谢女是预谋杀人 对方还是她的熟人
看见熟人在店里累了睡觉 谢女身为干女儿跑去照顾
这样老板觉得很正常 怎么监督?
请问法匠 如果是你开饮料店
你要怎么监督员工不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