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
2.完整新闻标题:
爱滋生退学国防大学歧视?发回重审
3.完整新闻内文:
原国防大学吴姓学生“阿立”,4年前疑因感染爱滋,遭校方退学,为了争取他的就学权
,卫福部要求国防大学撤销退学处分,两机关打起行政诉讼战,去年3月,,案经最高行
政法院审理卫福部上诉案,合议庭认为原审未查明阿立究竟是因学期德行考核未达基准,
还是受爱滋歧视遭退学,撤销卫福部原败诉判决,发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审。
5年前,原本就读国防大学的阿立,疑似校方获知他感染爱滋病,让他在学校备受歧视,
当时他只剩一学期就毕业,仍遭校方退学,为争取他的就学权,卫福部对国防大学提出行
政诉讼,这起事件,也惊动联合国爱滋病组织,去年7月来函关切。卫福部后以歧视为由
,要求国防大学三个月内回复阿立的就学机会或寻求和解改善方案。
国防大学不服,认为“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并未明定卫福
部对感染者权益事件有最终决定权,也未明确界定命其改善的范围,且大学自治有权处分
学生,阿立是因原告政战学院学员生大队,在2012年10月2 日以阿立长期未经核准携带个
人电脑进入营区使用,予以记过2 次,并以阿立担任实习干部,刻意规避大队部定期资安
检查,未能以身作则、资安稽查时,态度消极,刻意欺瞒,企图规避稽查,各申诫1 次,
经申诉结果仍维持记过2 次、申诫2 次处分,隔年1 月25日以他学期德行考核未达基准,
予以退学。国防大学因此提告卫福部,诉请撤销行政处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阿立如不服退学处分,应在30天内向学校申评会申诉,但
他逾期提出,已确定退学处分,有法律上的存续力,这是法治国家除“合法性”外的“法
律安定”原则。
本件退学处分,属国防大学基于大学自治的核心权限,参照军事教育条例规定,主管机关
是国防部,卫福部可依“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主管机关身
分,就国防大学违反规定裁处,并得限期令学校改善,但不可在非属主管权限范围内,再
质疑已确定退学处分的合法性,判国防大学胜诉。卫福部不服提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今
(16)日,判决撤销判决,发回更审。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616002821-260402
5.备注:
爱滋甲一堆毛 不要得病就不会这么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