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这就是个法律系没毕业,或是毕业了但没考上律师、司法官也没实务经验的鲁蛇
写的幻想文...
1. 检察官分为侦查、公诉,既已起诉,那他指的应该是公诉检。
2. 再来法官助理,不可能在刑事庭内看到!
不可能
不可能
不可能
(我怀疑这低能是把书记官当成法官助理...)
3. 现任女友是律师跟去,那到底有没有受委任挂辩护人?
没挂辩护人,在庭讯时是要讲三小话?是可以讲三小话?
4. 杀人案件这算是重大刑案,但可以被po在低能卡这样乱扯,把该案被告的利益放哪里
?层次真的是太低了,不懂装懂,无聊当有趣,根本在侮辱“律师”这个职业,给原作者
如果法律系没毕业,就多到系上的实习法庭去模拟,不然就多去法院旁听,不然乱po这种
会被笑死的文章,真的是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