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不就很简单
全世界都有的雇佣人连带责任
在台湾却被乡民说成跟社会脱节zzz
民法上就没有罪责的问题喔
乡民脑中只会觉得“做错=要赔钱”
阿干没我做错事情 我干嘛要赔钱啦
重点在你要怎么分摊风险啦
现在人死啦
换算成损失大盖几百万吧
OK阿
反正杀人的就是王八咩 他一定要付钱
但是他可能暂时付不出来阿
所以你觉得
这时候要被杀的去承担这个拿不到钱的风险 还是杀人的老板去承担风险
老板赚了这么多钱 扩大自己的经济利益
是不是应该出来负责一下?
你就先代垫给死者家属 之后再去慢慢找杀人的要阿
乡民这么不满意这个法条
要不要顺便修国赔法??
国赔法就是白烂公务员自己做错事
国家要先替他赔钱
之后再去找公务员要
这样讲起来是不是烂法 是不是也要修?
不要自己无知 以为别人是白痴
这种全世界都有几百年的连带责任
在台湾也可以被说恐龙 台湾人民真的棒棒
作者:
dymagic (说好不提炸虾)
2017-06-15 15:35:00当初为什么不射在墙上。
作者:
mucoci (奇宝~)
2017-06-15 15:36:00你说的没错 但杀人下毒不含在原本业务内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7-06-15 15:38:00泡一杯本该无毒的咖啡是业务吗
作者:
dymagic (说好不提炸虾)
2017-06-15 15:42:00就硬拗扩大解释全世界都这样,然后该学不学好,添加节录一些国内还做不到的国外完善制度鞭笞自己,阿不就好棒棒。
就算不认同是业务范围内 法条都有但书说法院有裁量权了
作者:
dymagic (说好不提炸虾)
2017-06-15 15:43:00是货车撞死人,这是营业风险,理所当然。咖啡是会死人欧。
作者:
Yyyyyy 2017-06-15 15:44:00以后老板每个员工月薪扣1千起来当保险费 等员工杀人好赔
作者:
dymagic (说好不提炸虾)
2017-06-15 15:45:00一直喝咖啡心悸导致死亡,那还没话说。人家睡在那边被拖出去砍死跟咖啡店有什么关系?
没见识还说人乱判zzzz专讲干话不用负责的没喝毒咖啡会睡着吗?别凹了,很难看
民法188条可没有什么营业风险概念在里面的你可以赶快去选立委 提案修法加个营业风险的概念
作者:
dymagic (说好不提炸虾)
2017-06-15 15:49:00一点都不难看,这时候可以很明显断定谁是文组。然后待会又会出现客观认定…,然后又会出现实务上…
作者:
paulku (苍木浩介.改)
2017-06-15 15:50:00文组思维不意外阿 法官也文组阿
作者:
paulku (苍木浩介.改)
2017-06-15 15:52:00原来泡安眠药咖啡是业务啡 <<有见识的说法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