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吸毒过量死在屋内变凶宅?房东求偿法官驳回
3.完整新闻内文:
谢姓男子在刘姓女友的租屋处吸毒猝死,许姓房东认为谢死亡导致房屋变成“凶宅”,
房价下跌,对刘女和谢的家属提出民事求偿100万元;但新北地院认定吸毒过量猝死,
并不符合自杀或他杀的情形,不会让房屋变成凶宅,今天判决房东败诉。
判决指出,谢姓男子2015年10月间和刘姓女友在新北市三重区租屋同居,同年底谢
因吸毒过量导致呼吸衰竭,猝死在屋内;许姓房东认为谢陈尸屋内,让他的房子变成
“凶宅”,房价因此下跌,对签下租约的刘女和谢的家属等人提告求偿。
新北地院认为,许姓房东并未提出证据证明谢是故意死在该屋,借此要让房价下跌,且
吸毒者吸毒会因体质、耐药性等因素,导致对身体影响不同,谢无法事前预料该次吸毒
会害死自己,如同一般在家中上下楼梯跌倒或食物中毒死在家中等情况,并不符合他杀
或自杀的情形,不会让房屋成为凶宅,判决许姓房东败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23845
5.备注:
有人死了也不能算凶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