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s9726 (科科)》之铭言:
: 所以,以下是我请律师朋友写的法律分析,黄色部分是法条,绿色是苏美原文的引文,
: 不想看的人可以直接跳到白色字看解读。
: 我知道一定推文会说,母0讲不过人就要告人性骚扰。
真的觉得是性骚扰就提告啊,不用在这边说“律师朋友也觉得是性骚扰”然后又明示暗示
“可是如果提告又会被说母猪讲不过人就要告人性骚扰”好吗?有自信就去提告,我们看
法院怎么判,不然说再多都只是嘴炮啦--虽然妳就连嘴炮都嘴不好。
: 当然,大家一定会说:啊这个只是陈述现象啊,又不是针对个人。如果照这样的说法,
那
: 么讲不受欢迎的黄色笑话、对下属说女人不适合待在职场都不会构成性骚扰了,显然增
加
: 了超越文义的限制。事实上,只要是有意针对个人所发出的言论,无论内容指涉的是否
是
: 个人,在违反意愿且构成敌意环境的情况下,都可以说是性骚扰了。
妳认真的?妳认真觉得苏美的言论已经“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吗
?八卦板对妳有敌意是当然啦,但是苏美造成的?妳有因此心生畏怖?妳要不要干脆说所
有八卦乡民都在对妳性骚扰啊?妳们峨眉派在那边说别人沙猪,又是不是性骚扰啊?
: 苏美的例子中没有权力关系,当然跟上述情况不一样,但既然已经明确知道对方不可能
同
: 意,且前面的言论已经造成了充满敌意的环境,同时造成对方心理上的不适,这样的性
邀
: 约就会构成前面所说的“不受欢迎的性要求”。
妳是苏美喔,先是“按照脉络推测她是要约炮”而不是聊天,然后又“不知怎么的认为他
明知妳不可能同意”,妳跟他很熟吼,怎么他在想什么你都知道啊?峨眉派都是这样吗?
妄想被强暴,妄想别人对自己有性欲,妄想别人想要邀约自己?妳真以为自己是亮亮喔?
而且不知道是谁说过想要和苏美聊天,还被截图了?
: To人生有过被骚扰经验的男男女女
: 我不知道中华民国的性教育要如何不足(答案其实就是超级不足啦),才会有这么多人
看
: 不出来什么叫做性骚扰。大部分的人眼中的性骚扰可能只有公共汽车上陌生人摸屁股跟职场
上
: 司摸大腿这类的实体明确接触,但不是的,性骚扰有很多形式,甚至法律条文因为必须
要
: 讲证据、明确定义,都只能涉及其中的一小部分。所以对,不是在网络世界有凭据,没
办
: 法拿出“证据”的性骚扰,在法律上可能没办法成案,你可能因为这样,也很难说出口
,
: 否则就会成了胡乱指控的人。但是那些伤害都是真的,你曾有过的伤害都是存在的。《
如
: 果你也听说》这个粉专就是试着在做这件事情,那些心中有伤害的人,你不孤单。讨厌
我
: 无所谓,但这粉专也有很多其他很棒的人发起,我相信会有某一种用处的。
这里补个八卦,这个粉专啊,刚成立的时候就被指控参与人有性骚扰前科。
结果他们的回应是,为了避嫌他们不能处理,请对方走法律途径~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时候又这么相信中华民国的司法了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