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柜姐通奸挨告 辩阴道小没嘿咻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郑姓百货公司柜姐和已婚江姓男网友通奸,郑女嚣张呛江妻“
在你们的床上做爱”,江妻与江男离婚后,怒告江男、郑女并求偿,郑女否认奸情,辩称
“我的阴道比较小,无法发生性行为”,法官不采信,判两人妨害家庭各3月徒刑,可易
科罚金定谳,民事部份判郑女应赔60万元确定。
常传讯息呛元配
江妻指控,她和丈夫于100 年1月结婚,夫妻感情恩爱,郑女于103年11月和丈夫透过网络
认识,在103年11月底至104年7月为止,与丈夫在摩铁等处发生6次性行为,郑女竟还嚣张
用Line、脸书传送“我们最近又开始每天做爱”、“在你们的床上”、“他跟我就一定要
(指做爱)”等讯息呛她,还要求她必须跟丈夫离婚。
江妻指诉,她逼问丈夫得知确有外遇,丈夫坚称只和郑女发生1次性关系,并当场写下悔
过书,未料郑女仍持续对她骚扰、挑衅,她怀疑丈夫说法不实,105年6月和丈夫离婚,并
控告江男与郑女涉通奸、相奸罪,另对郑女求偿100万元。
郑女辩称与江男只是网友关系,并自称“我的阴道比较小,无法发生性行为”,因为自己
近来精神不稳且喝醉酒,才会故意说和江男有通奸行为,想气气江妻。
法官判赔元配60万
刑事部份,士林地院认为江男、郑女的调情对话内容,再加上江男留有郑女全裸照片,可
见关系亲密,加上江男承认至少和郑女有1次性行为,认定两人确有通奸,各判3月徒刑,
均可易科9万元罚金。
民事求偿方面,高等法院认定,郑女和江男通奸造成江妻家庭破裂,郑女还不断传讯息骚
扰江妻,让她饱受精神痛苦,判郑女应赔偿60万元精神慰抚金。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09874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