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全说明,对于实习生与一般受雇员工,各国都不是适用相同的劳动法令,绝大多数国家
: 也没有对实习津贴订定一定的标准,有的仅规范在基本工资以上,且实习单位若为非营利
: 机构或政府部门,通常未提供实习津贴;实习制度若被滥用为劳动,依法得废止并开罚。
: 林全说,行政院提出的草案是参照各国做法,实习生资格条件须为在学学生或毕业2年内
: 的全球500大学毕业生,所提实习计画(含生活或实习津贴)必须事前经过主管机关的审
: 核,实习范畴限于专业工作领域(不可为非技术性或传统劳动工作活动),限定每年核准
: 人数等,管控机制非常严谨,绝非外界所言企业将可大量滥用实习生,或用低廉的价格从
: 事低阶劳动....
对不起...我笑了
实习生资格条件须为在学学生或毕业2年内的全球500大学毕业生...
想找MIT、史丹福、牛津、慕尼黑工业大学、东京大学等等的学生来台湾实习?
刚刚看了全球500大的名单...几乎都是有头有脸的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