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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之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3条规定,行驶于无标志或标线路段,行车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而未划设车道线、行车分向线之道路或有快慢车分隔线之慢车道,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只是这条规定未来有可能统一改为40公里!
有鉴于车速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日前交通部道安委员会表示根据研究,不同速率之车辆,于会车时容易发生事故,而国内因不同路段之速率差异也经常造成用路人误判,像是部分郊区快车道车辆利用慢车道进行超车时就会对原行驶慢车道用路人形成潜在危险,故而交通部正研拟降低快车道时速到40公里。
未来若针对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3条规定进行修改,只要是没有另行设置速限标志的路段,车速由原本的50公里降低到40公里、有快慢车道分隔线的也统一40公里行驶,对用路人而言感受最深的应该是与实际日常用车生活差距过大,一些原本就容易塞车的市区道路交通状况更是雪上加霜,而且一旦取缔开罚,恐将引发不少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