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肥宅不太懂法律
今天看了新闻也心惊惊
查了一下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许可办法的条文
https://goo.gl/yiyjhD
看看日期 ?????
请问大家在气愤什么呢?
再看看原文中时的内容
这次有4大修正重点,包括,一、将实务操作一人限买一户明确入法
二、陆资买房应检附文件规定更明确
三,针对大陆地区人士取得不动产若经法院拍卖,由台湾地区人民得标,
大幅简化程序,不需内政部逐案个案审查许可。
四、事后控管机制明确化。
请问大家到底在气愤什么呢?????????????
: 干DDP根本垃圾
: 跟这篇被推爆每十推发30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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