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wu (今天明天一整天)》之铭言:
: ※ 引述《samrossi (鬼面具)》之铭言:
: : 四、事后控管机制明确化。若大陆人士违反相关规定,
: 例如目前取得不动产限制自住使用
: 倘若出租或作营业商店使用
: 将先撤销废止许可
: 令其一年内限期移转
: 若不移转将要求县市政府迳为标售
: 限制自住??
: 不出租不做营业使用的话
: 陆客买房产是打算拿台湾身分证长住就是了喔....
你大概没想过法条弄这点要干嘛
干嘛要多写这个第四点
就是偷偷封锁陆资买房的条款阿
然后顺便把之前买房的陆资踢出台湾
陆资来台买房就是要租人或投资用
根本就没办法自住
之前来台湾买的万通44户
应该也是要拿来转手卖别人,投资用的
或者是想拿来登记成在台营业使用
结果现在多了这个第四点
他们根本没办法拿房地产来赚钱
租人或营业都不行
而且也不可能拿来自住的情况下
大概只能把买到的房子脱手卖台湾人
这样也解决万通44户的问题
写这点的人真的很高明
假开放,真锁国
连支那汪报跟9.2都被骗到
还以为真的要开放陆资来台
实际上是要用缓冲条款,把陆资通通踢出台湾阿
这招真的很高招,连9.2都被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