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女保险员自首诈保5500万 二审判刑

楼主: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7-05-30 11:24:16
女保险员自首诈保5500万 二审判刑
2017-05-30 09:48中央社 台北30日电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92647
俞姓女保险员被控私债周转不灵,竟从95年起挪用保户保险费长达8年后自首。高等法院
计算,她不法所得逾5500万元,依伪文等罪判她4年徒刑,另诈欺罪判刑1年,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俞女从民国82年9 间起即受雇于富邦人寿担任保险业务员,102年晋升为整合
行销部经理(后来在103年5月31日离职),负责对外招揽保险、向客户收取保险费及处理
保单质押借款、还款等保险业务。
判决指出,俞女从88年起,因担保他人的借款而负债,为求得现金周转,陆续向地下钱庄
举债,于95年间起,因无力偿还高额本息,陆续以诈欺取财方式,挪用保户缴交的保险费
、冒贷保户保单方式,诈取财物、以侵占保户保单贷款的还款以及挪用客户保单生存金及
满期金的方式,诈取财物。
俞女因保户的保险单渐届到期日,需支付金额庞大的生存金、满期金、利息及红利等,她
无力再继续周转现金,于103年8月12日具状向基隆地检署自首,全案曝光。
台湾高等法院计算她的5个犯罪事实,分别触犯诈欺取财、伪造文书以及业务侵占等罪,
共计不法所得逾逾新台币5500万元。
高院审酌她身为资深专业保险经理,领有公司高薪,并深受保户信任,竟因个人经济因素
,利用职务之便,造作假文书及不实意旨,诈骗公司及投保人,造成公司及投保人损失,
影响公司信誉,尚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犯后主动自首坦承犯行,判她应执行4年徒刑,
另诈欺罪部分应执行1年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上诉。
作者: Kitakami (在妳身上揉来揉去)   2017-05-30 11:25:00
美国的话早就判到关到死了吧
作者: gsmzxcvbnm   2017-05-30 11:25:00
所以钱呢?都自首才抓到,是有没有那么废的啊
作者: Superxixai (洪粉吱已)   2017-05-30 11:26:00
贴个判决书啊?
作者: holsety   2017-05-30 11:27:00
自己做保险的怎么会去帮人做保,而且还去地下钱庄...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7-05-30 11:31:00
台湾的法律教你 要多多在台湾犯法?!
作者: pray (gavin)   2017-05-30 11:32:00
爽 屌打22K鲁鲁
作者: MK250 (键盘)   2017-05-30 11:35:00
这几个罪跟金额无关.不法所得5500万应会没收,何况还有民事.
作者: nautasechs (Nomen mihi est Mark)   2017-05-30 11:43:00
贴判决书吧,法盲又要发作了
作者: LOCELOT (LIQUID OCELOT)   2017-05-30 11:52:00
诈保这个词好像不是这样用的,一般是指投保后自杀(残)或他杀,或串通医生开立假诊断书诈领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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