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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轻女”惹祸? 母女争产对簿公堂
台中一名82岁老妇人与黎姓丈夫,2008年间不忍儿子经商失败、房产即将被拍卖,遂以出
家为尼的长女名义,“借名登记”买回儿子的房屋,并以长女名义贷款帮儿还债,不料3
年前丈夫过世,长女坚称房子是母亲赠与,拒列为财产分配,黎母提告讨屋,一审采信长
女“赠与”说法,判黎母败诉,但台中高分院认定该屋确属“借名登记”,日前逆转改判
黎母胜诉。
法号“悟华法师”的黎家长女悲愤说:“我小学毕业就出来做工养家,妈妈连一栋房屋都
不愿留给我,‘重男轻女’的观念深植她的心,我真的也很难过。”黎女表示,她有请示
神明,神明透对她说不用再打了,因此她决定放弃上诉。黎母哭着说:“和她住一起这么
久,就为这一栋房屋跟我翻脸,怎会教养出这样的女儿,浪费我多年对她的照顾和疼惜。
”
黎母提告指出,她与丈夫育有3男2女,夫妻俩自年轻就打拼赚钱,加上祖先有留土地,因
此每名子女成年时都购屋一栋送他们,长女(56岁)年轻时即出家为尼,但夫妻俩仍为她购
屋一栋,长女后来转售,所得资金另做投资,黎母说长女虽出家,但仍与他们夫妇俩同住
20余年。
2008年间黎家其中一名小孩(52岁)经商失败,积欠农会大笔债务,父母和长女所住的房屋
因此被查封拍卖,黎母为解决儿子债务,将自己定期存款34万元解约,并以向长女借名登
记的方式,用420万元买下儿子的房屋,再以房屋为抵押、以长女名义向雾峰农会办理借
款350万元清偿儿子债务,每月贷款由黎母清偿。
黎母说,因为是母女关系且多年相依为命,当初借名登记部分没有另立书面契约,但每年
地价税、房屋税及雾峰农会贷款都由她缴纳。岂料,2014年2月丈夫死亡进行遗产分配时
,她希望将房屋移转至自己名下,但长女拒绝,双方争吵后,长女气得搬离该屋,黎母因
此向台中地院提出请求终止借名登记诉讼。
长女说,父母只给3个儿子房子,并没有给她和妹妹房子,当初父母为解决弟弟债务,用
她的名字借款,之后她陆续帮忙偿还部分债务,且她住在这房屋里的开销支出也不少,平
常父母的照顾都是她处理,一审法官采信其说词,认定双方是赠与关系,判长女胜诉。
黎母上诉后,代书、农会承办员出庭证称,长女在买卖过程中分文未出,房屋抵押借款均
是黎母清偿。承办人员并指出,当初因黎家三个儿子都有债务、黎母年事已高,贷款难以
通过审核,才以黎家长女名义借名登记买屋。
二审法官改采信黎母说法,认为黎家5名子女已获赠一人一户房屋,黎母没必要多送一户
给长女,且出家为尼的长女,应该没有资金帮父母清偿借款,因此改判黎母胜诉。(邓玉
莹/台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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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母哽咽说,母女生活这么久,却为这栋房子跟她翻脸。邓玉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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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长女“悟华法师”说妈妈重男轻女观念太重,心里永远只有儿子,没有女儿。邓玉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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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争执的就是这栋位在台中市大里区的透天厝。邓玉莹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530/1126222
备注: 这师傅..心宽体胖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