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者我朋友在当检察官,
最近吃饭的时候,有讨论到林奕含的事情,
他说林奕含想告陈星,找律师却被对方婉拒,
这其实就透露出一个很明显的讯息了。
首先我们可以把律师分成三种:
好人、心机鬼、普通人。
对好人律师来说,林奕含是最让人心疼惋惜的受害者,
如果她愿意站出来,坚持要提告,
胜率再低也会帮忙拼到底的,毕竟有拼有机会嘛,
就算拼输了,也可以让对方有压力,多少收到吓阻的效果。
对心机鬼律师来说,林奕含是一步登天的好机会,
因为她的话题性很强,操作一下绝对是大新闻,
(医科美少女被性侵得忧郁症,媒体哪可能不爱)
顺利打赢官司,那是大大的战果,拿来说嘴一辈子;
万一不幸输了,也可以怪罪司法体系,当个悲剧英雄,
总而言之,林奕含这官司相当有利可图。
对于普通人律师来说,
现在生意难做,哪有推掉的道理?
而且性侵是公诉罪,等于苦差事都是检察官在做,
所以算是相对好赚的case,没道理不做的。
综上所述,律师会婉拒林奕含,
很可能是在“法律的定义上”,根本不存在受害者,
来龙去脉问起来,双方就是合意性交,
显然没有性侵的性侵案,自然只能婉拒了。
对于我朋友的分析,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