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新头壳
2.完整新闻标题:
调查》毒蛇、黑道逡巡 行政、司法联手 百岁人瑞临迫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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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talk.tw/news/view/2017-05-29/8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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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捷运站出来,住商活动热络,往后绕上一个上坡路,迎面而来的却是另一番景象,超过270年历史的瑠公圳历经2008年县长周锡玮陆续整治至今,部分水泥化并铺上木头步道;而圳道两边早已盖起豪宅建案,却有一处仅楼高一层的“一条龙式古厝”,突兀地座落在高耸大厦缝隙间,如今这栋百年平房由于土地所有权被水利会卖给建商,让居住其中的百岁人瑞陈罔市一家面临迫迁命运。
“小时候是能在圳道里玩水的。”陈罔市的外孙女赖碧珍领着记者穿过政府整治后却无力维护的瑠公圳边坡,对周遭的人文地景如数家珍。一棵被悉心照顾、还有雨伞遮风挡雨的百年老树旁的低矮老房,正是赖碧珍和大正七年(1918)生的百岁阿嬷陈罔市守护的家园;娓娓道来法院接连败诉、政府蛮横、建商与黑道威胁的困境,赖碧珍说她仍有坚定信念,不能让她的阿嬷被赶出这个她守护了72年的家园。
百年居住事实 不敌建商三瓶洋酒
赖碧珍拿出一张一张的“房屋税缴纳收据”、“门牌”、“电号牌”,以及1969年“申请价购土地”的文件说;外婆陈罔市从1945年就住在这里,申请入籍是1950年;而外公蔡金木则是日本时代“地方仕绅”,时常在族群纠纷时担任“协调人”角色;因为房屋比邻瑠公圳,边坡若没有种植植物,土石崩滑会让圳道淤积、影响水质,影响整个大台北地区的农田灌溉;因此当时“瑠公水利组合”请蔡金木协助维护边坡,并大量种植竹木防止土石崩滑及预防他人滥垦;时任管理人都与蔡金木一家人和平共处、彼此互助,而蔡金木也从1969年起,就申请购买土地,但水利会一再拒绝
,表示当时会规就是“不租也不卖”。
赖碧珍的外公、父母于1980年代相继过世,与陈罔市阿嬷相依为命。没想到2011年12月13日一切变了调,陈罔市的土地被水利会在“未告知”情形下,“公开标售”给建商“金丰建设”;赖碧珍气愤地说,她家从未收到“标售通知”,卖出去前完全不知情,直到建商于2012年过户完成后,年底时来到他们家,要她们自行搬家,她们不愿意,建商旋即于2013年底,对他们提起“拆屋还地”之诉。“不是我没有经过你们允许住在这里,是你剥夺我们的土地优先承购权,用犯罪手法把我的权利剔除,我们申请土地购买的文件都还在。”赖碧珍气愤说道。
赖碧珍难掩失望,强调她曾去找农田水利会会长林济民,会长却说“我不知道有人住在那里。”赖碧珍不敢置信,因为他们不仅居住已久,且林济民未高升以前,在她家附近的水利会上班,经常沿着圳道巡走;甚至在“瑠公圳开圳270年纪念活动”时,水利会还找上陈罔市拍摄宣传短片,令她质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会长又解释说,建商拿了“三瓶洋酒”去找他说要买地,于是他就卖了。
赖碧珍愤怒说,依据《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水利会员工视同刑法上公务员,水利会前身“瑠公水利组合”接收公产,到后来却变成“基金会”;且按《农田水利会会有被占用之非事业用土地处理原则》,陈罔市家族应有“优先承购权”;按《台北市农田水利会不动产处理要点》,165平方公尺以上应以“公开标售”方式处分,水利会却刻意切割成小于165平方公尺的两地号,规避公开标售而得以“私下让售”方式卖给建商;一步步地让她家的争议变成法院上认定的“私权纠纷”。台大城乡所黄丽玲教授也认为,全台农田水利会从南到北都有这样的疏漏,应该把水利会的弊
端像“掀臭水沟盖”那样掀起来。
赖碧珍又说,“公开标售”过程疑点重重,水利会分割土地后是2个地号,却在标售前3个月被分割成4个地号,最后“金丰建设”竟作为唯一一组投标人,且以“高于底价2712元”的精准得标价格标到其中2块土地;其余2块土地,瑠公水利会再以“1平方米9万多元”贱价让售给“金丰建设”;她表示,连检调单位都对此展开调查,认为是迂回的犯罪手法,有图利及贪渎嫌疑。
黑道议员联手威胁 家门前鬼影幢幢
赖碧珍表示,建商是新店国民党的金主,与新店某民代家族关系密切,过去有很多开发上的合作。她描绘到,曾有一位议员找她去办公室坐坐,没想到现场已经坐着两名黑道人士,议员看似漫不经心地问旁边黑道说,“之前那块地怎么处理,是不是把她告到死?”就这样唱起双簧,又旁若无人地大聊起新店哪块地要投资买卖,等下要再去看哪块地等等;让她心生恐惧地在办公室里度过一个半小时。
赖碧珍又说,一审诉讼期间有次赶赴出庭,却在捷运站接到电话,表示他是某立委的助理,就说那个建商背景很硬、律师很强,听起来像是在恐吓她,她就说晚一点再联络,一边决定把阿嬷带到法院,因为她不想让阿嬷一个人与帮佣待在家。她又从Line的自动加好友功能,赫然发现对方是松联帮的“枪击要犯”。
赖碧珍描绘,2012到2015年间,她频频受到恐吓、上法院的压力很大,家门口还时常有黑衣人走来走去。甚至后来某天,她在洗澡的时候,听到印尼帮佣尖叫,她出来查看,原来是卧室内有蛇,印尼帮佣不会讲“蛇”这个字只是一直笔划,她赶紧报请消防队处理,消防队又推给动保处,动保处认为,蛇应该是从新店山区来的,但她表示她家在捷运站旁边,离山区有重重马路阻隔,从小到大没看过蛇;动保处却回复她“蛇也会过马路。”当天24小时内,就在住家里发现了3条蛇。
以为法院公正 却是痛苦新章
“除了行政的迫害还有司法的迫害。”谈起司法程序,赖碧珍语气尽显疲态,细数长达六年、持续至今的官司折磨。她说,建商用数个地号拆成两案,2013年起对她提起“拆屋还地”之诉;其中一案连连败诉上诉到最高法院;另一案则因一审郭铭礼法官花很长时间检视证据,也到现场会勘,于去(2016)年9月2日判她胜诉,法官引用两公约,判定除土地具有优先承购权外,陈罔市居住近70年、经新北市政府认定的合法房屋也具有时效取得地上权及居住权,且依两公约身心障碍者应受保护安置;“我们是唯一两公约胜诉的案子,一定要守住,后面的案子才有希望。知道三重大
同南路、长安西路都更案之后,我都很惊恐,但也知道我们这个案子是其他迫迁户的一线希望。”赖碧珍说。
赖碧珍说,没想到后来建商不服再上诉到高院,19日开庭的时候,法官陈嬅真却一直问她要不要“合意停止诉讼”,因为另一案已经在最高法院,她的辩护律师听了站起来义正词严说“请法官维持原审判决!”,因为两案最大差别就是“是否引用两公约保障居住权”;律师也说不希望又有像大埔张药房强拆后须事后补救的状况发生,法官才订下次开庭日期。她无奈说到,“我被告,却要拼命找证据。越高层级的法官对居住权越陌生,虽然我在庭内还是对她起立、敬礼、跟她说谢谢,但我知道,她就是那个决定我家园去留的人。”
赖碧珍也描绘,诉讼过程中数度受司法人员羞辱,诸如:“你们怎么骗过一审郭铭礼法官的啊?要是我就把原判决废弃掉。”;又说“别像华光社区那样,浪费社会资源走上街头。”让赖碧珍对司法感到巨大的失望,她说郭铭礼是第一批到国外受训时接触到两公约的资深法官,竟都被质疑判决漏洞百出;让她感叹道,“法律不是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法律是给懂法律的人操作的。每出一次庭、心就被划一刀。”
“我后来才知道三部曲是真的,法院诉讼、黑道威胁、房子漏水失火。”赖碧珍悠悠说道,她将眼神转向一旁,看着由看护喂著流质食物、略带戒心地盯着记者看的陈罔市阿嬷,说到前一两年阿嬷一直唸著“有人要我搬家。”时,口气突然坚毅起来,“因为我有一个100岁阿嬷,我要让我的生活看起来是正常的!我必须站着,即使倒下来,也要很有尊严地倒下来。我会抗争到底,让阿嬷安养天年。”访谈结束,赖碧珍走到她用雨伞保护的老树前,悠悠说道“老树移根,非伤即亡。树比人还早在这里,不属于任何人;但土地移到谁手上,谁就可以决定它的生命。”树犹如此;뤊鴾H来说,离开自己度过大半岁月的家园,又何尝不是件过于残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