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曾韦祯 惊!黄国昌也参与所谓的黑箱协商

楼主: lolivo (丐幫幫主)   2017-05-29 09:55:17
FB卦点说明:(正体中文 20 个字)
抓到了!曾韦祯声称在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法,战神黄国昌也参与了所谓的黑箱协商
连曾韦祯都寻遍不着录影和协商纪录,惊。。。
FB连结: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738944702789581&id=1000002220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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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内容:
黄国昌也参与了所谓的黑箱协商。
5月26日的院会,有一个插曲。原本列讨论事项21、22案的“民事诉讼法第254条文修正案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第4条之5及12条修正案”,突然被黄国昌拉下协商。也不知道他
们协商了多久,直到处理完讨论事项34案时,又回头处理已完成协商的第21、22案。
这究竟是什么回事?要是真有协商,一定会录影啊!我找了一下,当天完全没有这个纪录

先解释一下,这套修法是要改进现行的诉讼系属登记制度。这是一种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
机制,若原告已提出民事起诉,且以被告的特定不动产作为诉讼标的;原告可向法院索取
已起诉证明,并借此要求地政机关进行注记,提醒第三人此为诉讼标的。
但可能会有人针对特定地主、不动产浮滥提出民事起诉,大肆注记,妨碍相关不动产的交
易价值。黄国昌、国民党立委陈超明分别都提出修法,据了解,一人是代表善意第三人,
另一人代表地主。
相关条文已经在委员会处理过了,陈超明希望赶快在26日完成三读。黄国昌因为自己提出
的条文被排除,抹杀他在修法过程的角色,因此拉下协商。他当天就要求苏嘉全立刻邀集
协商,但是,这个修法只有黄国昌、陈超明两人在乎,其他各政党并不急,所以没有人想
配合黄国昌做秀。
有人就告诉他,这只是他与陈超明、司法院间的问题,如果黄国昌这么坚持他自己的看法
,就该找陈超明与司法院谈,其他政党都不会有意见。
这下,坚持协商必须公开透明的黄国昌,也妥协了。他把司法院民事厅长抓去讨论,确认
能按其意见稍做修正,而不会影响原先的修法架构;各党团党鞭也都从善如流,虽未参与
这个黄国昌主导的一人协商,也纷纷从善如流签下结论。
啊不是最坚持公开透明?结果立委当不到一半,也成为黑箱协商的共犯了!
立院三读 诉讼系属登记制应依相当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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