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stwood0402 (aries)》之铭言:
: 原po新闻节录比原文少了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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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妇辩称,包装盒上都是英文,她看不懂,所以不知道里头是何物品?
: 老妇的儿子也称,因母亲是在资源回收处捡到的,以为是不要的东西。
: 但检方认为,老妇长时间在电信公司分区营运处担任清洁及资源回收工作,
: 虽看不懂英文,但从包装盒型式、图案,岂有不知之理?
: 且老妇的儿子拆封查看后,也确定是全新的手机,
: 而全新的手机放置于资源回收处的纸箱内,应可判断是不慎遭弃置,而非有意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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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五楼说说这样辩称有没有道理?
白痴 脑残国际
为何老妇因为工作知故 就该知道该手机放置回收之处 就应该判定是不慎弃置
脑残到无底比~ 这是什么逻辑阿?
全新未拆 就代表不能回收吗? 为何我要负起"别人放置意图"的责任阿
干~ 这脑残国际 也太超过了吧~
比如~ 如果我在纸张水销处工作而该水销处没有规定看到纸钞就要往上报告规定
某日看到内有十亿元的新钞 被包裹在资源回收箱内来水销
我觉得应该是不慎遗失 但是我还是给它水销
然后我打电话给受资源回收的公司说 :
我知道你们遗失了十亿元新钞在回收箱
哈哈~ 我把它销毁了~ 好爽~ 遗失厚~ 死好~
请问我该负起 判断该公司送新钞来水销意图的责任吗?
它们可以告我 需要负起十亿元的侵占后销毁需 赔偿之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