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林奕含事件超长懒人包

楼主: marizona (古董杂货店)   2017-05-27 23:18:03
※ 引述《poppylove (9.2吱吱大叔 罂粟爱)》之铭言:
: 陈星会不会那么傻
: 通过律师发的声明存在不实?
: 让你们这么多网友盯着打假?
陈老师的确没说谎啊
http://imgur.com/a/H3iNn 声明稿原文
声明稿原文只有讲三件事
1.林高一(16岁)时 陈兴还不认识他
2.高三下(18)冲刺班二月到大考间 没私下来往
3.高中毕业18岁八月开始“正式交往”(一般认为的小公寓时光) 直到两个月后摊牌分手
但这三点都避开了 林 十七岁的时候
: 我是认为啦
: 陈星声明稿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不太可能说谎
声明稿最重要的功能是喊话
要讲的事实 自然会先精挑细选过。
要怎样喊成对自己有利,但又不至于沦为说谎,必须好好琢磨
就像广告DM 比起台大进修班高材生 当然是讲台大高材生就好
: 至于说谎的部分
: 肯定也有
: 就是他不会出来声明的部分
: 谁那么傻自打嘴巴?
的确是没有 陈老师没必要自己欉康自己
没必要的事不用提
比如 : 林十七岁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是不是其实当时已经认识了
或者其实根本就已经发生了什么了 比如 https://imgur.com/Ym2BjHT
要了解一个人 不只是看他表达了什么
而是看他隐藏了什么
作者: lince2357 (Redox_0508)   2017-05-27 23:19:00
可惜很多人还是...呵呵
作者: roro1984 (不被回信最高机率纪录)   2017-05-27 23:19:00
根本没有师生恋 只有变态狼师兽欲
作者: ray90910 (秋风夜雨)   2017-05-27 23:20:00
要怎样喊成对自己有利,但又不至于沦为说谎,必须好好琢磨这段话用在林的文字上不也同样适用吗?一堆根本先入为主,完全不让人讨论=.=
作者: Zeropapa (新时代)   2017-05-27 23:21:00
律师就是搞这种的阿,一堆白痴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7-05-27 23:38:00
觉得这篇该推 骑士团应该以这点为突破口
作者: conundrum (Hi~)   2017-05-27 23:58:00
攻防本来就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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