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团...有种乡民的既视感
帮陈星说话的...有种九品芝麻官的既视感.
===分隔
众人:啊!方唐镜……广东第一状师“荒唐镜”?
方唐镜:这个是我的状词,我代表林员外控告黄老秋的老婆,
在林员外去她家收租的时候,垂涎林员外的美色,所以意图强奸。
黄老秋:冤枉呀!是林员外借口要收租,想强奸我老婆呀!
...(略
方唐镜:不过黄老秋的妻子意图强奸林员外却证据确凿,请大人将她定罪。
包龙星:他老婆想强奸他?
...(略
===
现在是黑的要说成白的?
人死了~随你们怎么说?
再提几个新闻.有些杀人强奸的变态.都在杀人之后说跟死者有交往...
垃圾啊~吃定死者不能回击.
帮死者说话是74团?
帮陈兴说话的...是被干过吗?干你娘嘞.垃圾.
没错!晨星饱读诗书 就算是合意的 也不该做! 因为已婚!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7-05-27 21:23:00人死了 随便你怎么说 反过来也能讲人死了 被告的就百口莫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23:00你这个水准...先去 BG板 或女孩板练习好吗?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7-05-27 21:24:00人死了 随便你怎么栽赃 而且不必讲有物证资格的证据反正你心证就好 我也能讲根本是林自己勾搭有夫之妇是标准小三啊 一张嘴反正由乡民讲
作者:
roro1984 (不被回信最高机率纪录)
2017-05-27 21:25:00找培培一起爱陈星 师生恋系的高潮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25:00既然知道人死了 为何要把强奸塞进林奕含嘴里? 他没说过啊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7-05-27 21:25:00很简单 证据拿出来 不然乡民们我真的不知讨论个什么小正反派都在自己脑内扎稻草人打架
而且根据ooutputt爆料 晨星跟不只一个婚外情
作者:
roro1984 (不被回信最高机率纪录)
2017-05-27 21:26:00跟陈星一样贱 明知道这种事很难拿证据 整天证据证据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后谁还记得谁)
2017-05-27 21:26:00你会被人渣嘘 人渣巴不得社会更乱点 更好干女生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7-05-27 21:27:00你自己po的文的逻辑不是已经自己在没物证的前提下就是认定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28:00OOUT爆料的X航 X笛 X升都已经被打脸了 萧永达缩了没看到?
搞不好被陈星干过的女学生都很爽呢...根本没必要提告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7-05-27 21:28:00我讲扎稻草人 没讲错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28:00吴笛现在是萧永达认证的没问题教师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29:00你们这些人 真的需要一点羞耻心 被影射的蔡秀凤完全是无
难怪要有行房记录器, 打个砲两方都爽到老是看到女的要吃屌想被插又想拿钱 根本母猪
欺骗感情就是假装说很爱 实际搞好几个女学生 甚至隐婚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30:00他这篇文章根本什么都没讲啊 XD
作者:
es612 (半调子柠檬)
2017-05-27 21:30:00没错没错!先上个诅咒我们再来谈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30:00陈星一定说没有啊 但你会信吗 很好笑耶
拍谢齁...陈星补习班学生每个都知道他已婚 他没隐瞒喔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31:00他没有的话会说没有 他有的话也一样会说没有 傻孩子懂吗
就算连搞好几个女学生, 也是女学生自己自愿的吧他不当小三就不会有忧郁症, 他可以选择走开阿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32:00说好的其他受害者哩? 连一个影都没见到
作者:
es612 (半调子柠檬)
2017-05-27 21:32:00不帮死者说话=帮陈兴说话=工读生=垃圾(new) 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7-05-27 21:33:00忧郁症很可怜啦 但把忧郁直接当成别人的责任也很....
身为一个国文老师 台上仁义道德一套 台下搞婚外情一套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33:00感情骗子?74团的主张言明陈是性侵犯啊XDDDD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33:00说好的强奸13岁小女孩哩 怎么现在转弯?
作者:
jayppt (绝代香蕉)
2017-05-27 21:34:00你连要回你帮她买宵夜的钱都没资格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34:00不是口口声声说林奕含就是房思琪 怎么没见你们道歉反省?
哈哈哈哈哈 再丢脸 再当感情骗子 这些可没违法喔XDDDDDD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35:00林女在认识陈星前就在看精神科了 请面对现实
作者:
es612 (半调子柠檬)
2017-05-27 21:35:00窝大74团说你是被干过的垃圾就是被干过的垃圾,原po打的字你看不懂?森77
我是说真的!!! 我只是觉得林逸涵 如果还活着就好!!!
都进入司法程序了, 就走证据路线, 多少证据讲多少话没证据=无罪...若是没证据都能扣人罪这国家还得了
到底是法治国家还是人治国家?法院讲求无罪推论, 当没有明显证据出现时, 就是无罪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7 21:39:00完全相信法庭 有够无知的 会报会告就成功一样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39:00原PO才是不分青红皂白就骂人垃圾吧 林自己都没说过被强奸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39:00可以先不要讲法院吗? 都还没起诉呢 扯法院太远了吧
一味用感觉 觉得 好像 想也知道 就能办案那也不用法官了
地检署也一样好吗, 没有明显证据根本连起诉都不可能不相信司法请问相信民意吗?民意治国这国家就完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41:00照你的逻辑 把话塞进死人嘴里的你 恐怕才是XX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41:00起诉 跟 法院判决无罪 是不一样的事情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7 21:41:00不告的原因都讨论到烂了 下次叫强奸犯架摄影机再强奸喔
但检调也强调证据, 没有证据不可能会起诉, 不是妳想告检察官就一定会起诉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42:00咦? 但是我看74团好像觉得小说那证据力足够起诉啦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43:00在74团眼里,小说的文字跟影片好像差不多逼真的样子
与其架摄影机再强奸, 不如约砲自备行房记录器太多例子了, 这年头约砲不约有摄影机的摩铁都会被搞随便跟你约个砲 女的想吃屌想被干又想拿钱的太多了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7 21:44:00还有人被拍到还能继续上诉的 法院好棒棒伸张正义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44:00约从后面来却闯禁区被台妹告性侵 法洋肠反击提诬告按B大逻辑 你肯定也相信这个女的是被强奸对吧
法院证不正义我不知道啦, 但没有证据的那一方铁定有问题
其实看芝麻官我们早就知道常威有没有强奸戚秦氏 但如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45:00又按B逻辑 你肯定也相信阿翰是强奸犯对吧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7 21:45:00不去了解这种案件过程老是拿证据证据 简直令人想吐..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46:00我觉得坚持18岁跟50岁不可能合意还比较奇怪就是
颇呵...戚琴氏后来翻案还是靠证据呢?请问证据呢?
作者:
zft777 (谁赞成?谁反对?)
2017-05-27 21:46:00最近写了个比对工具 就不要让我抓到74团在新闻下面骂人母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7 21:46:00S我光看你帮强奸犯讲话那篇 老实说我直接略过你的推文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46:00我那里帮强奸犯讲话? 那篇根本没有证据证明谁是强奸犯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7 21:47:00你对这长串帮陈腥也讲了不少话呢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47:00你也没看过原文就在乱扯 会做这种弱智判断我也是不奇怪
举九品芝麻官例子真的很烂, 因为人家有证据, 林家没有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47:00@sading7 人家b大认定18岁跟50岁不可能合意 当然强奸囉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48:00b这种不是乡愿 就是该去看脑科
现在唯一浮出台面的证据就是:林意涵是小三, 被陈妻放过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来比大只小只啊) 2017-05-27 21:48:00
呵 崩溃喔
作者:
zft777 (谁赞成?谁反对?)
2017-05-27 21:48:00高中生心智被描述的跟幼稚园一样 zzzz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49:00那么阿翰已经在蹲监狱了
不要讲实际心智年龄啦, 讲是否违法就好, 都满16了....满16法院就认定不违法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50:0050&18岁一定不可能合意 -> 一定是强奸 违法!
作者:
zft777 (谁赞成?谁反对?)
2017-05-27 21:50:00以前国中妹被8+9骗炮都会找爸妈找老师乔了zz
反正就是证据, 只要有证据全台湾人都会帮林家, 问题有吗
我觉得把林玩玩就甩 是很可怕的 不能说没违法就纵容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7 21:50:00趁酒醉才能上人说真的被告也是刚好啦 还当男朋友XD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50:0074团遇到阿翰的例子就避而不答 因为房思琪事件事实上就是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5-27 21:51:00什么脑子会讲出这种话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51:00阿翰2.0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51:00没办法又怎样? 74团怎么能只有止步于法律?
74团要不要先等起诉与否再来护航阿?都没证据看了很无趣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52:00b大知不知道阿翰事件 女主角也是喝醉? 而且不起诉只有一些低智商水平的笨蛋 才会对文字尽信不疑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7 21:53:00等起诉与否在来护航? 不起诉怎么办?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7 21:53:00史书都造假一堆了 更何况是PTT的文章或网志、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