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极端保守派(近东正教)的基督徒
我个人的确基于宗教信仰不认同任何同性恋的行为,
但这是我自己,也只是我自己!!
我自己反对同性恋是我自己宗教信仰的事。
我没有资格那我自己的宗教信仰,去逼迫别人。
我们基督徒反对同性恋可不是因为逆性吗??
请问逆性是LGBTQ法案注重的部分吗?
LGBTQ婚姻法案包含的是食衣住行的双人关系里头一切权益和责任的规范不是吗??
(ie 忠贞、互相扶持、无意识时伴侣代表权、遗产继承权等等)
没有一项是在讨论床第之间有没有怎样逆不逆性的问题。
你真的要讨论逆性的话
我们基督徒自己也有罪啦
(其实逆性的定义推到底 连咬咬、"坐脸"、尻尻、磨豆腐....
等等其他不是 一夫一妻之间鸡鸡进入阴道的行为都逆性!!
逆性的罪谁没有犯过<确实有人没有 但是八卦版上恐怕很少吧>??
但是罪不罪按照古老基督教传统并不是重点
重点是要有一个尊重异性尊重他人并且心怀感恩的心态)
很多基督徒在那边说这反案一过 "中华民国" 又要灭亡
台湾要变成肛肛岛,根本一派胡言
(台湾从来没有因死灭亡过,倒是主计处可以统计yee下种花敏郭灭了多少回了XDDD)
我请问大家两个问题....
以前没有这条法案时
-喜欢肛肛的人有比较少肛肛吗?
-以前不喜欢肛肛的人有多少人因为这条反案即将通过而突然想肛肛的自己举手??
都没有嘛!!
那法不法又有什么差别??
对不对?
所以我郑重宣布 那些塔利班不是基督徒好榜样
也无法代表我这个极端保守派基督徒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