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新闻网
2017-05-25 20:43联合报 记者赖佩璇╱即时报导
民营电厂联合行为遭公平会罚60亿 提告胜诉免罚
3.完整新闻内文:
麦寮、和平等9家民营电厂,一致拒绝调降台电购电费率,公平会认定涉及“联合行为”
,重罚60亿700万元,并作成禁止联合行为处分。9家民营电厂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
定不涉联合行为,今更一审判9家民营电厂业者胜诉,可上诉。
公平会先前调查长生、麦寮、和平、新桃、国光、嘉惠、森霸、星能及星元等9家民营发
电业者(IPP业者),自2008年8月至2012年10月藉组成的台湾民营发电业协进会,达成彼
此不与台电公司完成调整购售电费率的合意,相互约束事业活动,而为“以拖待变”的种
种方式,联合拒绝与台电公司协商,足以影响国内发电市场的供需功能,违反行为时公平
交易法第14条第1项“事业不得为联合行为”的禁止规定,开罚IPP业者63.2亿元,并作成
禁止联合行为处分。
9家民营电厂不服提出行政诉讼,北高行审理后,判决公平会败诉,9家民营电厂胜诉免罚
,并撤销禁止联合行为处分。期间IPP业者的罚款,由公平会重新裁罚后,降为60亿700万
元。
案经公平会上诉,最高行发回更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判决认为,9家民营发电业
,并不是以台湾本岛(全国)构成一个发电市场,地理市场不同一个,且就保证时段容量
费率调整,纵有与其他IPP业者有何协议,但因保证时段售电数量各IPP业者,彼此间本无
竞争、市场存在,难以就此认定协议互为不竞争而构成联合行为,诉愿决定和罚款,及命
停止违法联合行为部分都应撤销。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8563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5.备注:
公平会?联合垄断?政府能管制?
上次油业是自由市场了也没开罚成功
未来电业自由化后政府能落实管制?
法院表示:先过我这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