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林奕含案 谢震武1句话戳盲点

楼主: willowm4 (柳豫)   2017-05-26 14:28:59
看到有些留言“当下很明显你情我愿”、“小三74团崩溃”真有意思
无论是不是工读生,建议你们先去补一下偶像的星星国文课
或许对阅读思考能力有一点点帮助
以下免费国文课:
※ 引述《ruei18 (ruei18)》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时电子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又传陈星妻逼林奕含下跪 谢震武突破盲点
: 3.完整新闻内文:
: 才女作家林奕含轻生1个多月,风波仍未平息,有传陈星曾向检方表示,因为师生恋的关
: 系,曾与妻子、林奕含与林奕含父母约在喜来登饭店谈判,过程中陈妻甚至要求林奕含下
: 跪认错,导致林奕含从此精神崩溃。不过谢震武昨晚就在年代《新闻面对面》直言:“我
: 从一开始就跟你讲说,中间管你2个月多久,有没有交往那个词,我只在乎的是一开始发
: 生的时候,是你情我愿还是不甘不愿。”
重点1、谢震武是律师,不是麻辣鲜师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推文只是搞笑XD)
重点2、承上,谢律师的法律与社会知识应该比工读生和普通人好一点
我知道版上没什么人真正挺星星,但批评林的倒是很多,主要在于小三这一点
但律师说得清楚:“你不要给我扯交往,重点是一开始到底是不是被强迫的?”
只要最初女生不情愿,渣男唯一的生存之路就是一面哄小女生、一面跟妻子指称她是小三
这点招术高中生可能不懂事被骗,想不到社会人也有一票被骗
一个对男女之事不了解,家里保护得很好的高中生
一个是有社会知识、交往过许多女人的大叔
到底是女生诱惑男生发生性行为?还是男生半强迫女生发生性行为?
我基于立场明确才这么说,有误导之嫌,谢律师并没有说这些,但他叫大家去思考
好重点来了,就算讨论再多,谁知道当初是不是强迫的?
啊所以现在才在搜证提告啊。这条路非常非常困难,所以林家爸妈当初才不想走
法律在判罚之前是无罪推定,你知道我知道谢律师或麻辣鲜师都知道
所以才更不想看到开始勇敢进行这件事的途中,有心人士拼命带风向
: 有传陈星向检方要求传唤当时也在饭店参与谈判的林奕含闺密作证,证实他与林奕含是因
: 不伦恋展开谈判,而非外界所说的诱奸。对此,谢震武直言要大家用脑子去想,就算假设
: 真如陈星所说有交往2个月,“我不在乎那2个月,我在乎的是第一次发生事情的时候,到
: 底是怎么发生的。”
至于最常看到的反论,“有罪当初早就吉了”、“母猪跟74团就是看不清事实”
星星可是老手,无论在挑选猎物年纪或相关证据上都会保护好自己
当初林跟林家爸妈也想吉,但星星可以用“对方忧郁症及精神状况不稳定”第一大绝招
只要辩称林的言论仅部分属实、但交往也是事实,就可以再打出“通奸罪”第二大绝招
林家很难吉是可以肯定的,所以原本也没有站出来,但现在终于站了出来
实在不懂旁人检讨受伤害者到底是什么心态。谨祝福这场战斗有好的结果。
最后,引用谢律师说的:大家要用脑子去想
我这篇文章立场很清楚,一定有人嘘74,但我可以说说为什么我认为错在星星
用脑子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你会发现,只要认真看了大量林生前留下的文字、访谈,大多都会痛心痛骂加害者
然后有人就会说“小说办案”、“粉丝骑士”
但有没有发现,就是所谓的74,才会翻阅大量资料并思考得到结论啊。
反过来说,有人说小说跟网志都可以写假的啊,根本懒得看啊──
那么请问你是怎么站上批评林的结论?我真的想知道,看新闻?看法律最后判有没有罪?
真的很有趣,对于可以了解她的第一手资料不看不听,只看平常最爱酸的媒体跟法官吗?
我引再多,持反对论者也会无视,反正大家可以想想
怎样的痛,会让一个女生在自己大喜之日上说出“通奸罪根本不该存在”(阻碍吉狼师)
怎样的痛,会让一个女生遇到看到特定场景特定字眼就崩溃
怎样的痛,会让一个女生多次想吉,却更陷入无解的忧郁情绪最后轻生
小三、诱奸字眼林自己都曾使用,但那就是她走不出的死结,再用这字伤害她没有意义
她当然不只谴责狼师、也谴责当年不懂事的自己,她错了,但想想看错得最严重的是谁?
最后,我还没看过“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所以我的立场不是读小说而来的
你可以不同意我的想法,但我读了一堆血淋淋的网志与访谈资料,小说目前还不敢看
然后,我做过三年的补习班老师,当然,没有跟任何学生有暧昧交往等事情
我可以告诉你,老师一定有亲近学生的优势、有知识的魅力、有大人的手段来做坏事
但我和多数老师根本不会想这种事、不会做这种事,而且成年人一定可以阻止这种事
用这些手段和女学生发生关系的就是 渣。就这样。(不是人)
作者: mayjan   2017-05-26 14:29:00
日创社才是重点啦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5-26 14:30:00
诬告母猪太多惹,被吉性侵不起诉的一大堆
作者: mayjan   2017-05-26 14:30:00
他们的命脉在日创社 还有税的问题 那比较痛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5-26 14:31:00
你真有耐性 工读生只会咬关键字"小三就是不对"
作者: dnzteeqrq (大只猫)   2017-05-26 14:31:00
你会被打成74团
作者: pinkkky (人妻妈咪-洪小兔)   2017-05-26 14:31:00
作者: aCCQ (阿贤)   2017-05-26 14:32:00
我觉得是因为爱的太深 结果爱不到 由爱转恨 才会那么痛
作者: 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   2017-05-26 14:32:00
楼下工读生开嘘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32:00
与其说爱不到,倒不如说对方给他的爱是假象
作者: killeralee (..............)   2017-05-26 14:33:00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6 14:33:00
又在幻想 74团真的毫无法律观念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33:00
以为付出可以得到真爱,但那爱却是虚假到连瞎子都能发现
作者: soscoco (不爱睡觉的云)   2017-05-26 14:33:00
楼上蠢
作者: wang2346581 (wang2346581)   2017-05-26 14:34:00
半强迫到底算不算强迫,比较相信是之后反悔的说词罢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34:00
听说法律是由社会规范和道德下去制定的最低底限
作者: bear6709 (熊)   2017-05-26 14:34:00
由爱转恨+1
作者: mark2326 (U质宅宅)   2017-05-26 14:34:00
给优质好文赞赞
作者: wak (默艾)   2017-05-26 14:34:00
工读生就是一群把单身自卑转化为自大的失败者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4:34:00
很痛苦的文字能代表什么? 阿翰事件的女主角也很痛苦啊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6 14:35:00
笑死我了 不思考才是74团吧 逻辑都没有 你这篇取暖用?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4:35:00
你光凭一个人很痛苦 就能认定表示有人对这个人犯罪?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7-05-26 14:35:00
为什么不是不甘心无法扶正才气急败坏讲那话,自我毁灭
作者: scottayu (偽裝成熟女控的正太控...)   2017-05-26 14:35:00
肥宅当个课辅家教都可以轻松把小女生迷的半死了
作者: pierreqq (叶子上的风)   2017-05-26 14:35:00
正常人的思维
作者: wak (默艾)   2017-05-26 14:35:00
骂别人是小三就以为自己也能跟狼师的成功形象沾上边
作者: a77942002   2017-05-26 14:36:00
还在吵这? 讲这么多不是一样 没法证明一开始的情形阿~
作者: CharleneTsai (给他200块去吃麦当劳啦)   2017-05-26 14:36:00
我比较好奇的是 如果强迫是惯用手法 那其他被害者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4:36:00
你花个十年写作 你也有办法写出字字血泪的文字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6 14:36:00
光看目前证据的话 中肯推论就只能说是骗砲 骑士团只看小说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5-26 14:36:00
你的签名档反而佐证了林奕含想太多:
作者: yuugen2 (马英丸)   2017-05-26 14:36:00
干要是能知道就好办啦,现在是要观落音问事吗?
作者: ericvbnm (肉肉肉)   2017-05-26 14:36:00
所以用想的? 不用证据 用猜 用思考定罪?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6 14:36:00
我他妈的就也认为第一次是不是强奸很重要阿
作者: wak (默艾)   2017-05-26 14:37:00
强迫别人还不准别人有情绪 XDDDD 工读生好厉害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6 14:37:00
还有 口口声声说有其他受害者 现在连个屁都没有
作者: asiaking5566 (无想转生)   2017-05-26 14:37:00
这堂免费小说书写课程还不错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37:00
法官在心证第一次是不是强的 就是用反74团的逻辑 你别在这搞笑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26 14:38:00
说一堆 结果你还没看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38:00
听说检察官是有罪推论? 原来检察官不是司法官 哭哭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6 14:38:00
客观证据只能证明骗砲 只有智障骑士团才会靠小说幻想陈男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5-26 14:38:00
当时没有全力阻止或当下反应就不可能获得原谅了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5-26 14:39:00
补教师:你不跟我上床 我下学期就拒收你的报名费?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39:00
林家总总不合逻辑的事后做为 就足以让法官心证偏向合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6 14:39:00
你如果那么屌那么会解释 请集结上街诉求林案符合228条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39:00
正妹 你不帮我修电脑我以后都不会叫你帮我修电脑 KUKU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6 14:40:00
只会在那边补脑有屁用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5-26 14:40:00
这是有些人要告诉小朋友的话,但这是对的吗?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6 14:40:00
至于小三就是事实 双方都认证过了 毫无悬念的通奸罪犯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40:00
检察官从来都不是有罪推论 不然早一堆乱起诉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41:00
检察官不是有罪推论那怎样起诉?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7-05-26 14:41:00
所以陈星强奸时旁边有人吗?你回答我这句就好,其他不重要
作者: MK250 (键盘)   2017-05-26 14:42:00
又钓出一些崩溃的,要大家把这里当法庭...
作者: a6300072   2017-05-26 14:42:00
所有未成年被男友开苞的女生是不是都算被诱奸的?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7-05-26 14:42:00
现在就说陈星强奸有收视率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43:00
如果检察官是有罪推定 我现在去告你八年前强暴我 只要没铁证证明你没强暴 你就直接被起诉 这才叫有罪推定起诉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43:00
对阿 所以法官无罪推论作制衡 你到底在说什么鬼阿
作者: MK250 (键盘)   2017-05-26 14:44:00
抱歉,补推回来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7-05-26 14:44:00
狼师大绝:不管愿不愿意 只要被我干过的都是小三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44:00
所以你根本乱扯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5-26 14:44:00
高三女生被男友骗说上床就娶你 后来没娶 这能告吗?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6 14:44:00
对74来说就是有罪推定啊 说你第一次强奸就强奸 大人快铡他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44:00
你可能没看过检察官现场探案 他就是以有罪为前提下去审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7-05-26 14:45:00
男友是另一名高三男生 不能高 男友是40岁大叔 能告?
作者: a6300072   2017-05-26 14:45:00
我未成年时被女友甩了也很痛苦,那我算不算是被她诱奸的?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45:00
侦查庭全部以有罪推论下去审讯=_=所以检察官是有罪推论Y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45:00
因为我现在去告你8年前强暴我data 检察官根本不可能起诉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6 14:46:00
a大你没写小说所以不算 74团只看小说觉得有没有罪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46:00
你在说起诉我在说审讯,似乎不冲突?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46:00
侦察庭如果是有罪推定 那起诉率虽便都破95%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7-05-26 14:46:00
反正乡民不怕冤枉人烂嘴没关系喔ˋ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47:00
喔喔 原来你是检察官阿 豪厉害 替检察官心证95%起诉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47:00
反正只要没无罪的铁证 我直接起诉 跟实务根本不合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48:00
你这句话跟国民党开法院的意思类似ㄏㄏ 和现状不合阿ㄏ
作者: suntex (中产小市民)   2017-05-26 14:49:00
你默认一开始就是强迫才推论出后面一大堆 但现实就是找不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49:00
不知道你是哪国的侦察庭xddd 如果检察官是有罪推定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5-26 14:50:00
你只是一直导像某种版本的看法 然后批评其他版本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51:00
“他字案”就是本案还不存在任何被害人跟嫌犯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53:00
喔 我有在跟你讨论这件吗? 我只是单纯要为无罪推论做解
作者: killeralee (..............)   2017-05-26 14:53:00
工读生,出来洗地!现在!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7-05-26 14:54:00
有个反例 唐少萱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54:00
审理事实之法院,对于被告之犯罪证据,应从各方面详予调查,以期发现真实,苟非调查之途径已穷,而被告之犯罪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6 14:55:00
现在回不了又说自己累了要删文zzzZZZZ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55:00
嫌疑仍属不能证明,要难遽为无罪之判断。 似乎有罪推论?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7-05-26 14:55:00
检察官要起诉标准是有罪判决的高度可能性啊,现在的证据是小说一本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56:00
连这案子还是“他字案”都不知道 乱扯什么检调有罪推定抗衡法院 xdddd自己乱发明的系统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6 14:56:00
这种水准好意思说自己大量阅读资讯XDDDDDDDDD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7-05-26 14:56:00
还有这个大律师完全搞错重点 重点是每一次的性交 有没有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56:00
我在跟你谈这个案子吗=_=a似乎从头到尾都没提过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忧佳)   2017-05-26 14:57:00
男女之间感情这种事本来就很难论断 全部都是局外人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57:00
你的抗衡理论如果是对的 这案子就不会到现在还是“他案”了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7-05-26 14:57:00
强奸有收视率啊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7-05-26 14:57:00
任何一次是kobe?不是只有第一次合意就safe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4:58:00
光本案就打脸你的理论 告诉你不是这么运作
作者: lecheck (小调皮)   2017-05-26 14:58:00
交给司法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58:00
我倒是不觉得打脸 就跟法院国民党开的一样 无感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7-05-26 14:58:00
男女朋友 夫妻关系 每一次的性交当下都必须合意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4:59:00
你觉得我不觉得,那就大家都觉得阿 各有实证反正你也是觉得 ㄏㄏ 大家都觉得嘛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26 14:59:00
见鬼了,这篇怎么钓出一堆社会边缘人,是有多害怕女人啊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7-05-26 14:59:00
不是只有第一次要合意 每一次都要 有一次不合意 就是kobe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5:00:00
解释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他字案阿 有罪推定 目前资讯就足以转成侦字案并起诉了。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7-05-26 15:02:00
约会kobe 夫妻kobe 都是犯罪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5:02:00
光举一个反例就能破除你的理论 停止幻想吧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7-05-26 15:02:00
先补血,待会工读生会来嘘
作者: yyff   2017-05-26 15:03:00
前面还好,后面转折太凹,简言就是你相信陈星有犯罪
作者: feelsnow (旖旎)   2017-05-26 15:03:00
大家最爱的陈水扁就是有罪推定耶 好可惜喔所以还是大家自己觉得就好了,反正都是在觉得嘛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26 15:05:00
台湾一堆情妇总爱以受害者自居 贱女真多
作者: hn14127940 (hn14127940)   2017-05-26 15:10:00
但你所说的有优势存在大部份男女关系中,学长学妹,甚至同龄同学因彼此恋爱经验相距的知识落差,请问诱奸如果能成立有多少关系不在其中
楼主: willowm4 (柳豫)   2017-05-26 15:11:00
请问楼上,你说的没错但老师对学生真的没有任何理由就是不应该,这是我在补习
作者: hn14127940 (hn14127940)   2017-05-26 15:11:00
还是谢律师讲的中肯啊,先证明第一次到底怎么发生的,
作者: yyff   2017-05-26 15:12:00
谢讲的有什么对,若第一次是合意,第二次是强来,一样有罪
楼主: willowm4 (柳豫)   2017-05-26 15:12:00
你说的没错,这就是本案难解的地方,但如果有强暴虐待就
作者: yyff   2017-05-26 15:13:00
第一次是在女方几岁时发生,还比较有差别吧,单看第一次没意
楼主: willowm4 (柳豫)   2017-05-26 15:13:00
有定罪可能了,或许已在尝试中,老问题,举证并不容易
作者: hn14127940 (hn14127940)   2017-05-26 15:14:00
我也交过很久的女朋友,后来当结婚男士的小三劈腿了,我唾弃这种道德价值观,但我一样觉得这种行为说诱奸太牵强人和人本身就绝对存在知识能力和各方面落差,说诱跟奸还是无法认同,但我同意要搞清楚第一次怎么来的
楼主: willowm4 (柳豫)   2017-05-26 15:16:00
想法不尽相同,但推楼上逻辑
作者: clothk   2017-05-26 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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