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清大生针孔偷拍

楼主: coolcoolder (酷酷德)   2017-05-25 08:02:30
※ 引述《zzing (小Z)》之铭言:
: 我觉得很有趣
: 好多台男在护航偷拍者喔
: 说公审太过分 森77
: 第一次知道八卦版反对公审 新鲜!
我才觉得台女真der很棒呢
我们八卦肥宅都知书达礼才不会乱公审
你这样诋毁宅宅们,小心宅宅会生777哦
公审?
也要看情况吧
补习班狼师案件,已经距离现在非常遥远
很多证据早已经不可考究了
借由社会"广泛的讨论"逐渐拼凑案情,
否则,凭借著检调的人力,有可能去解读小说中要透露的讯息吗
甚至,有可能去破解 林 的网志吗?
案情能走到今天,"公审"实在功不可没
不然,这个案件早就不了了之
重点是狼师至今仍矢口否认犯行

偷拍案中,他都已经认错而且也有偷拍影片为证据
也就是某些人口中的罪证确凿了,被害人也都已经报警了
他也要为他的行为负起刑法上的责任
如果觉得有损害,也可以向他求偿
令人费解的是
明明有法律周全的保护
口口声声说是朋友,却除了报警以外,还PO上脸书,昭告天下,全面瓦解他的人生
这样的心态
除了是要他为自己行为负责外,更多的是出于报复的心里吧?
却还可以说出一堆矫情的话,实在令人作呕
有些推文提到法律,刚好小弟也略懂一点,顺便献丑
现在的刑法已经不流行应报理论那一套了,也就是古老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更多的是希望行为人在接受法律的处罚后,可以“回归正常社会生活”
可以从监狱的主管机关-“矫正署”,窥知一二。
可是身为朋友的妳,却让他接受法律制裁后,提高他回归社会的难度
在脸书上PO文的妳,是否有想过,若他之后不能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是否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社会问题。
对!!犯错的人是他,
但此时此刻的妳,为了报复,为下一个社会问题点起了火苗
原本的他,只是需要法律的矫正。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现在观看本文的你,试着回想从小到大
难道没有那么一次因为意乱情迷或脑筋打结而犯下错误
而在真诚的道歉后,对方想赶尽杀绝窘况吗
还记得那时候的感觉吗?
“如果是真的朋友
他犯错了,就算不能再当朋友,也希望他能够真的变好,而不是让他毁灭”
我的看法啦~~~
女森怎么想的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jimlue530 (dunky)   2017-05-25 08:04:00
母猪啊不意外
作者: chengune (基隆刘德华)   2017-05-25 08:04:00
作者: Ptte (-o-)   2017-05-25 08:04:00
靠北清大有人说自杀了,真的吗?
作者: eddie909 (绝剑)   2017-05-25 08:06:00
颗颗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25 08:06:00
可是瑞凡 光是被撕电影票就气的上来哭哭了
作者: saisai34   2017-05-25 08:07:00
平常装得像好人,如果周遭其他人被骗也受害怎么办?今天是还好他还没出新手村只偷拍没干其他的
作者: zen0812 (王子的新衣)   2017-05-25 08:09:00
如果我是受害人 我就直接在FB上写 XX在房间内假设针孔偷拍 我是其中之一受害人 请其他人注意。
作者: saisai34   2017-05-25 08:10:00
利用偷拍胁迫性侵的案件还少吗? 未免太单纯了
作者: zen0812 (王子的新衣)   2017-05-25 08:10:00
内心戏写这样落落长 要不要干脆出书抽个版税好了感情受挫 宠物离世 亲人变异 把内心话写出来 令人同情与理解 这种犯罪事实 还长篇大论写这么多....啧啧
作者: rapnose (鼻马龙)   2017-05-25 08:21:00
其实报复心态也没什么不对,关键在于报复完还用一种宽恕者的高度在说话……
作者: trash1109 (垃圾车与水母喽喽们)   2017-05-25 08:25:00
原不原谅在于被害人,不在你我,公审又怎样了?
作者: love12548 (Ezio)   2017-05-25 08:27:00
就把自己讲得很伟大啊 其实只不过想上网泄恨复仇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7-05-25 08:27:00
现在换变成检讨被害人喔,,,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7-05-25 08:29:00
如果不是清大,是八卦肥宅勒?
作者: saisai34   2017-05-25 08:29:00
楼上说那么多直接说受害人是母猪不就好 笑死人
作者: deepinsoul (Joker)   2017-05-25 08:34:00
写得落落长以为自己在写FB啊,啊,人家真的在写FB孰能无过,讲得好像随地丢垃圾还是红灯右转一样
作者: Grecie (容)   2017-05-25 08:43:00
呵呵呵
作者: Ashuya (亚修雅)   2017-05-25 08:48:00
为什么要把自己价值观套在别人身上?住海边?
作者: Asueliu (sue)   2017-05-25 08:51:00
被害者没有一定还要把对方当朋友跟原谅他啊,轮得到你决定?
作者: giddens0825 ( 歐拉歐拉歐拉)   2017-05-25 09:00:00
这文说的没错啊 都报警了 也坦承了 现在还被爆出来
作者: Ashuya (亚修雅)   2017-05-25 09:16:00
那女生怎样想妳又管得着了? 神逻辑
作者: alex10282 (豆格)   2017-05-25 09:16:00
说个笑话,台湾法律能保护人,呵呵
作者: enjoyfafa (enjoyfafa)   2017-05-25 09:29:00
但一切都结束了,因为你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什么都无所谓了,也没什么原不原谅,毕竟不可能再当朋友。为啥很多人看不到这些话阿?人家就说现在不是朋友了w
作者: ROiiikii (迷你雷包)   2017-05-25 09:31:00
我认真想了想 还真的没犯过这种错
作者: barry0718 (无局少年)   2017-05-25 09:32:00
被害人犯错最大化 加害人错误最小化 花了一堆狗干篇幅检讨 意图使鲁宅推母猪高潮 这个心态我也是厂厂^_^
作者: a910012002 (阿纬)   2017-05-25 09:44:00
我也觉得报警让他接受法律制裁就好了,实在没必要在社群上昭告天下彻底毁灭他的生活圈。文中那些什么好朋友 感谢照顾的言语让人觉得矫情
作者: xhl12000 (宏宏)   2017-05-25 09:45:00
你被好朋友背叛就懂了,男才恶好吗我第一次用?"针孔是朋友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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