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变更一夫一妻应全民公投” 两大法官

楼主: ldert (555)   2017-05-24 22:56:10
“变更一夫一妻应全民公投” 两大法官提不同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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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声请的同性婚姻释宪案,司法院大法官审理后今天做出释字第748号
解释,认定《民法》未允许同性婚,是违反《宪法》第7条及第22条对平等权及婚姻自由
的保障,但仍有大法官黄虹霞提出部分不同意见书指出,“男女有别,很八股吗?”大法
官吴陈镮也提出不同意见书认为,“婚姻…并非一昧倣傚他国之作法即可”。
黄虹霞在部分不同意见书中,感性的指出,“我们都是台湾这块土地上的兄弟姊妹,手心
手背都是肉,因此深刻感受同婚议题正反双方的高度关切”,她表示收到超过200封的反
方陈情书,她虽然同意对同性之人成立永久结合关系给予适当保护,但她认为“传统婚姻
单指异性婚姻,并无争议”。
黄虹霞认为,婚姻制度历史悠久,先于《宪法》而存在,可说是人类文明社会赖以永续的
最重要制度,所牵涉的领域岂止法律、医学而已,“同性别二人”与“异性别二人”二词
本身其首字即有“同”与“异”之不同,不可视而不见强说两者相同,两者确有“有无自
然生育子女可能”的大不同。
黄虹霞强调,“男女有别,很八股吗?…从我们最关心的保护子女的观点来看…子女需要
父与母,不论严父慈母、严母慈父、父慈母爱、父爱母慈…由一些陈情书中,我们看到赞
成方举出一些照护子女有方之案例,就此表感佩。但是由少数个案还不能即推导出:二父
或二母与父母双全等无差别”
吴陈镮在不同意见书中则认为,婚姻是一男一女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所成立的适法结
合关系,是一种受宪法制度性保障的制度(Institution),是否变更,涉及整个社会及
文化价值观的变动,并非一昧倣傚他国之作法即可,而应该由中央立法机关以间接民主程
序,或者全国民众公民投票的直接民主程序做决定。
吴陈镮强调,《民法》虽然对结婚当事人必须是一男一女,并没有直接明文规定,但《民
法》亲属编诸多规定,都是建构在以一男一女的基础概念上,因此《民法》上的所谓婚姻
,仍应该以一男一女为限,大法官释宪第362号、552号也都指明婚姻是以一夫一妻成立。
吴陈镮批评,此次释宪的“多数意见”,“反客为主、倒果为因,认婚姻自由不限于一夫
一妻之婚姻制度,故得出《民法》亲属编婚姻章有立法上重大瑕疵之结论,逻辑谬误,无
法认同。”“降低持不同意见者继续对话与彼此进一步了解及包容只可能性,至为遗憾。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5-24 22:56:00
赞赞
作者: E6300 (漂流木村拓哉)   2016-05-24 22:56:00
英明
作者: machiusheng (Mike Ma)   2017-05-24 22:57:00
风向错了
作者: Mike9   2017-05-24 22:57:00
台独公投呢
作者: opica (op)   2017-05-24 22:57:00
本来就是了 不然上天生给你一对缆趴跟鲍鱼干嘛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4 22:58:00
宗教教徒不要再当法官惹好吗?
作者: Toge (To Valhalla!)   2017-05-24 22:58:00
好啊,来公投啊,要再崩溃一次吗
作者: jack30732 (ζ*'ヮ')ζ)   2017-05-24 22:58:00
标题错误 两份意见书都没谈到公投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05-24 22:59:00
哪有写公投呢?
作者: ID556 (宇宙侦探556)   2017-05-24 22:59:00
传统婚姻不无限定一夫一妻,那是后来学外国的,强烈要求取消
作者: lolicone (∥○△○∥)   2017-05-24 22:59:00
谁讲公投的= = 不同意见书没提到吧
作者: ameko34 (两行来自秋末的眼泪)   2017-05-24 22:59:00
真是带种
作者: pote790315 (popo)   2017-05-24 22:59:00
这两位当初超有争议的啊按到推了可恶https://goo.gl/ZofbFp
作者: lolicone (∥○△○∥)   2017-05-24 23:00:00
公投沙小朋友啊 我爸妈结婚是有公投经过全台湾人同意吗?
作者: ice31 (小修修)   2017-05-24 23:01:00
就算最后过了,以为社会就没争议的,就等著看过了以后会怎么样囉
作者: lolicone (∥○△○∥)   2017-05-24 23:01:00
黄的还可以随便看一看 另外一个根本情绪化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4 23:01:00
想当神父修女就回去教堂 不要误国害民好吗?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05-24 23:01:00
称谓怎么改 男的不能叫舅妈伯母婶婶 女的也不能叫姨丈姑丈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肠)   2017-05-24 23:11:00
吴最后有提到公投
作者: kukuma (专属天屎)   2017-05-24 23:12:00
你能不能大便也来全民公投好了,公投过了才准你大便
作者: fallennrise (忽然之间)   2017-05-24 23:16:00
两个都很情绪化啊...何谓父母有既定的标准吗?如果说父母不能互相取代,那也可以说每个人都不能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
作者: Clarence (爽啦啦)   2017-05-24 23:17:00
工三小
作者: fallennrise (忽然之间)   2017-05-24 23:18:00
一夫一妻的意义都讲不清楚了,立足点真的很弱
作者: chiguang (完美工具人)   2017-05-24 23:27:00
有宪法以前都乱交杂交,所以我也可以吗?
作者: TiggerLin (离线)   2017-05-24 23:30:00
这两位应该是马英九提名的吧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5-24 23:36:00
婚姻是一男一女以终生共同生活....这也敢说.佩服.重点是. 个人自由,不妨碍他人. 搞不清楚?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7-05-24 23:41:00
先公投“要不要维持一夫一妻” 什么都拿同婚开枪,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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