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24日17:16
大法官今针对台北市政府、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声请的同性婚姻释宪案,作出释字第748
号解释,宣告《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违宪,主管机关应以法律保障同婚,但并未
指明应另立专法或修改《民法》保障同婚权益。
对此,绿委蔡易余砲轰,大法官就是沾酱油派,只会制造问题,没办法解决问题,对于相
关解释,违宪的是制度,还是《民法》违宪都没讲清楚,恐怕又要造成《民法》派与专法
派的战争。蔡易余痛批,大法官就是沾酱油派,根本“无三小路用”。蔡易余指出,他也
有自己版本,但大法官的解释也支撑不了他的版本,这件事情从748号解释,没办法获得
任何支持,“大法官只有说状况不合理,但怎么处理都没讲”。
支持修正《民法》的绿委尤美女表示,大法官解释文非常明确,就是民法不包含同志婚姻
违反宪法第七条的平等权及第二十二条的婚姻权利,若两年内没有修正,同性恋者可以直
接按照民法登记结婚。虽然解释文中提到制度保障尊重立法权,但从解释文来看,另立专
法和同志伴侣法,都不符合婚姻的平等权。
尤美女强调,立法院过去送出委员会的版本就是修正民法亲属编,完全符合大法官释宪精
神,期待所有国会议员共同一致,让立院版本尽速二、三读,让台湾彩虹早日实现,“这
是台湾之光,也是亚洲之光”。
至于时程,尤美女说,希望能在临时会排入,但仍要看党团决定。至于党团总召柯建铭说
要等政院版,尤说,她不太清楚这是什么意思,大法官解释已经说很清楚,两年内不修正
就直接登记,这两年是行政机关要配合各种措施,例如户籍登记制度等,而非等行政院版
本,总召可能要解释一下。
力挺婚姻平权的绿委段宜康也表示,大法官是做了正确又令人欣喜的决定,但宣告两年完
成修法的时间,立法院不应该看成有两年的时间,是要越快越好,本周五是定期会的最后
一次会,议程也尚未确定,希望可以在礼拜五处理,如果真的来不及,就要临时会处理,
毕竟临时会要开那么多次,能把议题放进去,想必没有什么困难。(黄信维、符芳硕/台
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24/1125384/
先怪大法官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