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同婚释宪结果出炉 两位大法官提不同意见

楼主: gvjgvjgvj (吉V杰)   2017-05-24 17:17:49


看了一下现在的大法官
如果没搞错的话
15位中=马8+蔡7
算是另类蓝绿和解吗
恭喜恭喜
台湾第一步,人权一大步!
※ 引述《ams9 (大发利市)》之铭言:
: 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5245024-1.aspx
: 同婚释宪结果出炉 两位大法官提不同意见书
: 发稿时间:2017/05/24 17:02最新更新:2017/05/24 17:03
: (中央社24日电)大法官第748号释宪文,认为现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违宪
: ,要求主管机关在公告后2年内,修改相关法律。大法官黄虹霞、吴陈缳提出
: 不同意见书,表达不同意见。
: 黄虹霞之部分不同意见书,陈述她同意相同性别之二人有权自主决定永久结
: 合关系,相互扶持,应以法律对此种结合给予适当保护。她同意满20岁者,
: 依法有完全行为能力,有权自主决定为或不为特定法律行为,包括结不结婚
: 、与谁(何一异性)结婚,也包括与异性别或同性别之人成立婚姻以外一时
: 或永久结合关系。
: 但她不同意本件解释中关于婚姻自由部分论述、相同性别二人之永久结合关
: 系与异性别二人之婚姻系等无差别,及不能以是否有自然生育子女可能作为
: 对二者为差别待遇之依据。
: 她并说,释字第554号解释文开宗明义,揭示婚姻及家庭系社会形成与发展之
: 基础。试问:无自然生育子女可能之同性别二人之结合如何得为社会形成与
: 发展之基础?婚姻章是民法亲属编之一章,由立法体例可知:婚姻确系亲属
: 关系之根本,所有亲属关系因婚姻关系而衍生;其衍生之常态表现方式不正
: 是因婚姻而自然生育子女吗?
: 吴陈镮则提出不同意见书,理由包括认为台北市政府之声请不合规定;受理
: 本件台北市政府之声请,有违权力分立原则,使本院沦为各行政机关法律咨
: 询机构之角色。
: 他主张,宪法保障之婚姻自由限于一夫一妻,是否变更,涉及整个社会及文
: 化价值观之变动,并非一昧地仿效他国之作法即可,而应由代表全国民意之
: 中央立法机关经由立法程序之间接民主程序或由全国民众透过公民投票创制
: 立法原则之直接民主程序决定之
: 吴陈镮也认为,现行民法规定之婚姻以一男一女为限,多数意见反客为主、
: 倒果为因,认婚姻自由不限于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均受宪法之保障,逻辑
: 谬误;同性婚姻不是普世保障之人权。
作者: riverT (河流踢)   2017-05-24 17:19:00
黄瑞明回避 是货真价实的7v7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17-05-24 17:20:00
为啥马英九提的 就一定要反同啊
作者: LWK (LWK)   2017-05-24 17:21:00
楼上 8V6吧
作者: CHANYII (圈一)   2017-05-24 17:25:00
9.2很多都反同啊 老蓝男很多都超反同的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7-05-24 17:25:00
马自己就是同志 他没有理由反自己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