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宅我个人是平权的,也尊重多元性向,任何的爱情都值得尊重
跟保障,肥宅我个人好奇,单就现行的社会跟制度来说,身边自己
认识的亲友,不少是男同志但因为是独子家庭压力很大,所以未出
柜,跟女生结婚也有孩子,只要是身体健康的男生,通常都有生育能
力跟性向没关系,加上去户政事务所柜台登记结婚,以前只要ㄧ男
一女就可以登记结婚,柜台人员不可能去问男生你是异性恋吗之类
的,所以个人单纯好奇,如何定义男同志?因为法律条文通常都要固定
可理解的,比如说刑法XXX罪处XX年之类的,或民法XX岁算成年之类的
最近释宪也出来了,当然很高兴台湾平权又进步,但肥宅我好奇若我是
同性恋,我可以今年觉得自己喜欢男生觉得是同志跟男生结婚,然后过
几年又觉得自己是异性恋喜欢女生又去跟女生结婚吗??那法律的适用
又有包含未出柜跟出柜的同志都适用吗???感觉挺抽象的,有无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