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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4点吵吃“阜杭豆浆” 人妻惨被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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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张姓男子2013年认识黄姓女子3个月后闪婚,婚后却屡爆争执,张男提告离婚
指妻曾于清晨4点要他开车到台北市买“阜杭豆浆”给她吃,且妻生活开销大,一个月要
花掉近8万元。新北地院昨判准离婚,但因张男没提出黄女开销单据,且黄女婚后曾陪夫
到中国生活,对婚姻也有贡献,因此判张男须付妻142万元财产。
判决指出,张男于2013年3月结识黄姓女子,随即陷入热恋,交往3个月后便闪婚。不料婚
后张男却常和黄女起争执,之后更因黄女常藉自己怀孕很辛苦等理由,要求丈夫买东西送
她,让张男觉得不堪其扰。
隔年1月23日凌晨4点,黄女突然把在睡梦中的老公叫醒,要老公从新北市的住处开车到台
北市忠孝东路的知名早餐店“阜杭豆浆”,买早餐给她吃,张男希望妻子改吃离家里近一
点的早餐店,黄女却执意要吃“阜杭豆浆”,两人为此吵闹不休。
事后张男终于忍无可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指称黄女生活开销很大,不但每月要
作4到6次身体按摩,每次费用高达3000元,加上美发、美甲等开销,零零总总每月开销竟
须近8万元。
黄女则反控丈夫婚后常对她拳打脚踢,让她身心受创,还说她也想离婚,请求法院将小孩
的亲权判给她。
法院审酌2人不停互指对方的不是,认为2人已没有夫妻感情,判准离婚。但分派夫妻财产
时,因张男没有提出黄女消费的单据证明,无法证实黄女确有这些浪费的情事,且黄女婚
后配合丈夫工作而离职,随丈夫到中国居住,可见对婚姻也有贡献,因此判黄女可分得
142万元财产。
至于小孩亲权部分,法院虽认双方在经济能力上都能负担单独照顾女儿,但经调查认为2
人的女儿对张男有较多的情感交流,比较会向父亲讨抱抱,因此将亲权判给张男。仍可上
诉。(叶晴煦/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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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救世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