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许智杰-会说服行政院调整加班时间

楼主: fategg (nothinG)   2017-05-22 23:46:37

如果鲁弟没记错
当时加班一小时用四小时计算
有一个解释是因为考量到 上班的时间成本问题
平常上班八小时 通勤花一小时
周六叫你加班一小时 还是得通勤花一小时
为了比较弱势的一方(对比雇主 相对弱势 应该没人有意见吧)
就用这个方式软性要求雇主不要让员工六日来加班
如果硬要 就要补贴人家上班通勤时间成本
结果现在...
好吧 看来又要转弯了
民众继续智力测验囉
反正是心中最软(弱)的一块 没选举食之无味 选举前弃之可惜 个个当宝
※ 引述《taxuan ()》之铭言:
: FB卦点说明: 可能有选区(好像是高雄的委员)劳工反应,想加班也无法
: 希望把加班时间弄的弹性一点,否则雇主请低薪临时工,对正职劳工是双输
: 正职劳工就没有加班费可以领惹
: FB连结:https://www.facebook.com/ifongshan/
: FB内容:
: 21位立委连署修一例一休,“工时帐户”单月最多加班54小时
: http://www.storm.mg/article/270422
: (智杰共同提案修劳基法),何欣纯等21位绿委共同提案连署修正《劳基法》,原本规定的单月加班工时46小时,改以3个月为1期的工时帐户计算,允许单月最多加班54小时。
: ,同时也取消原本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工时,以4小时、8小时或12小时为计算单位”,改回归实际工时核实计算。换句话说,原本《劳基法》第24条规定休息日加班1小时以4小时计,草案中则改回加班1小时就算1小时工时。
: ,年度特休假应休未休之日数,目前规定雇主应发给工资,也改为可由雇主发给工资,或劳工得请求累计至隔年使用,累计以2年度为期限。
: 许智杰举例,有些产业在一例一休上路后,周末不敢让员工加班,反而是雇用薪资更低的临时工,员工想加班也无法,基层有声音希望调整,他会尽力说服行政院。
作者: gca00631 (囧)   2017-05-22 23:48:00
之前看过有人抱怨新制老板强迫加满四小时,事情做完也没办法提早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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