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许智杰-会说服行政院调整加班时间

楼主: taxuan   2017-05-22 23:34:38
FB卦点说明: 可能有选区(好像是高雄的委员)劳工反应,想加班也无法
希望把加班时间弄的弹性一点,否则雇主请低薪临时工,对正职劳工是双输
正职劳工就没有加班费可以领惹
FB连结:https://www.facebook.com/ifongshan/
FB内容:
21位立委连署修一例一休,“工时帐户”单月最多加班54小时
http://www.storm.mg/article/270422
(智杰共同提案修劳基法),何欣纯等21位绿委共同提案连署修正《劳基法》,原本规定的单月加班工时46小时,改以3个月为1期的工时帐户计算,允许单月最多加班54小时。
,同时也取消原本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工时,以4小时、8小时或12小时为计算单位”,改回归实际工时核实计算。换句话说,原本《劳基法》第24条规定休息日加班1小时以4小时计,草案中则改回加班1小时就算1小时工时。
,年度特休假应休未休之日数,目前规定雇主应发给工资,也改为可由雇主发给工资,或劳工得请求累计至隔年使用,累计以2年度为期限。
许智杰举例,有些产业在一例一休上路后,周末不敢让员工加班,反而是雇用薪资更低的临时工,员工想加班也无法,基层有声音希望调整,他会尽力说服行政院。
作者: Halu5566 (哈鲁)   2017-05-22 23:36:00
笑死人了
作者: hide0325 (hide)   2017-05-22 23:36:00
当初不是讲的很好听
作者: gca00631 (囧)   2017-05-22 23:37:00
对工时帐户没意见,不过加一小时以四小时计不适合改
作者: RubenGotay (吹动大麦的风)   2017-05-22 23:38:00
讲得很好听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05-22 23:40:00
很好!dpp就是棒
作者: borissun (小毛)   2017-05-22 23:40:00
政府和财团演一场戏,财团扮黑脸,政府扮白脸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7-05-22 23:41:00
很好!多说一些!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7-05-22 23:42:00
高雄喔 真讽刺
作者: meouty (-_-)   2017-05-22 23:42:00
[员工想加班也无法]表示赚的钱不够用阿如果赚的钱够的话谁还会想猛加班? 都嘛是员工想加薪也无法
作者: vow70 (许愿)   2017-05-22 23:49:00
完全偏向资方的修法,真他妈的狗屎。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22 23:51:00
说真的 选票就在那 该选区的人想怎么做其他人管不著如果这消息出来 立委接到的反弹声音又小 那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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