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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租赁 立院初审通过包租代管房屋租金6千以下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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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2日13:40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草案,为鼓励房东将房
子委托包租、代管业者,未来月租金新台币6000元以下免征所得税、6000元至2万则以租
金53%计算,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对于应课征的地价税及房屋税,也得予适当减征。内
政部次长花敬群说,这是完善居住正义的一环。
初审条文规定,个人房东将住宅委托包租、代管业者,供居住1年以上者,出租期间每月
租金收入不超过6000元部分,免纳综合所得税;超过6000元至2万元之必要耗损及费用,
依该租金收入53%计算;超过2万元部分,则无租税优惠。在地价税与房屋税上,也给予县
市主管机关定之。租税减免优惠实施年限为5年,行政院得视情况延长,并以1次为限。
在罚则方面,非租赁住宅服务业而经营包租、代管业务者,处公司负责人4万以上、20万
以下罚锾,得按次处罚,情节重大者得勒令歇业;若租赁服务业者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
规避或拒绝主管机关检查业务者,处1万以上5万以下罚锾,限期未改正得按次处罚。
在承租规则上,初审条文也明定,押金不得超过2个月租金总额,并于契约消灭时返还。
当承租人毁损住宅或设备,不为修缮或赔偿、承租人迟付租金达2个月租额,经催告而拒
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将住宅转租他人,出租人应在30日前以书面通知承租人
,提前终止契约。出租人若为重新建筑必要收回房屋时,则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花敬群说,租屋体系法制化,可让房东房客在专业系统底下得到好的服务,相信能达到房
东、房客及政府的多方共赢。更重要的是,租屋市场是中间到弱势家户居住选择场域,虽
然政府力推社会住宅,但民间也有量能,若能专业、安定化,两边整合后,更是居住正义
重要一环。另一方面,租赁服务业也会是未来能发挥的市场能量,预计未来十到二十年,
都会是成长行业,不管是仲介、或物业管理都适合年轻人投入。(符芳硕/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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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理性讨论,立意"表面上"不错但看起来是治头不治脚,先别论有无图利特定族群,
照台湾人有弯就弯过去,应该会变成市面上充斥着劣质套房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