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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只是不懂法规没洗钱 兆丰洗钱案签结
3.完整新闻内文:
兆丰银纽约分行去年疑涉洗钱遭美国重罚57亿元,台北地检署查出前董座蔡友才涉违法核
贷兆丰银资金,最后回流自己成立的鉴机公司,去年底依违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特别背
信罪等罪将蔡友才起诉求刑12年。至于美国指控纽约分行涉洗钱部分,北检调查后,以查
无兆丰银相关人员及本国人涉嫌帮助洗钱犯罪,只是兆丰银行不了解美国洗钱防制法规,
导致纽约分行洗钱防制机制不足及内控不佳,才遭美方裁罚高额罚款,且金管会查核所得
资料,也没事实显示有疑似洗钱交易,因此在今天将全案签结。
兆丰银行纽约分行日前因涉嫌洗钱,遭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署(DFS)重罚新台币约57亿
元。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DFS合意命令是认为兆丰银不了解美国洗钱防制法规,导致纽
约分行的洗钱防制机制不足、内控不佳等因素而产生严重缺失遭裁罚,并非认定兆丰银行
或旗下纽约分行、巴拿马巴拿马市分行、个朗自由贸易区分行有洗钱行为。
检方指出,根据2016年11月3日行政院“兆丰银行遭美裁罚案督导小组”第9次会议公布,
自2012年至2014年兆丰纽约分行和巴拿马市分行、个朗分行之间共有17033笔入帐交易,
而这部份上月已公布查证结果,认定查无不法。
检方调查,这其中只有6笔是兆丰银其他海外分行非台籍客户,以纽约分行作为中间付款
行的汇款,其他均是其他同业经由纽约分行清算付款的转汇款,汇款人均非兆丰银客户,
兆丰银也无从得知汇款人国籍。
检方将这些汇款交易资料以“受款人”、“汇款行”、“非台籍受款人有台籍最终受益人
”等属于本国籍为条件清查,并依“汇款目的”、“汇款数额”逐笔分析,查无洗钱。(
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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