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兆丰洗钱案 北检查无犯罪事证全案侦结

楼主: lolylolyosu (3-1次元)   2017-05-22 11:53:11
※ 引述《fakon (做好做满不行!)》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LTN
: 2.完整新闻标题:
: 兆丰洗钱案 北检查无犯罪事证全案侦结
: 3.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台北地检署侦办兆丰银行违反洗钱防制法案件,今天全案侦

: ,查无兆丰银相关人员及本国人涉有帮助洗钱等犯罪事证,今天予以签结。
: 北检侦办兆丰银违反美方反洗钱法遭重罚1.8亿美元(约57亿新台币)案,针对去年11

: 行政院“兆丰银行遭美裁罚案督导小组”第9次会议纪录,公布101至103年间,兆丰银

: 约分行与巴拿马市个朗、巴拿马两间分行,汇款交易总笔数共17033笔;北检上月公布

: 部分调查结果,认定查无不法。
: 检方调查,所有交易中,有17027笔是其他同业经由纽约分行清算付款之转汇款;仅6笔

: 兆丰银其他海外分行的非台籍客户,以纽约分行为中间付款行进行汇款,汇款人均非兆

: 银客户,无法得知汇款人国籍。
: 检方针对“受款人”、“汇款行”、“非台籍受款人有台籍最终受益人”三部分中,属

: 国籍为条件进行清查,依汇款目的与数额逐笔分析。
: 就受款人部分,纽约分行与个朗分行有18笔交易,受款人为本国籍,但汇款国别不是台

: ;纽约分行与巴拿马分行有179笔,汇款国别是台湾的占94笔。
: 就汇款行部分,由本国银行汇往个朗分行有42笔,受款人均非台籍;由本国银行汇往巴

: 马分行有211笔,94笔受款人是台籍。关于非台籍受款人有台籍最终受益人的部分,纽

: 与个朗分行交易中,本国籍有931笔,但汇款行国别都不是台湾;与巴拿马分行交易中

: 本国籍有185笔,55笔的汇款行国别是台湾。清查相关汇款交易后,查无不法。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74999
: 5.备注:
: 正直与善良都回来了~~~(* ̄▽ ̄)/‧☆*"`'**-/
对照第一银行ATM盗领案,
安德鲁等人关入监狱后还要被驱逐出境,
听起来格外讽刺。
有鉴于小市民赚钱不易,
银行洗钱行之有年,
我认为应该新增检举奖金,
让年轻人们起来抓洗钱。
抓洗钱->累积奖金->
选立法委员->修法监督洗钱。
另外一种暴力法,
国际骇客->骇入银行电脑->
所有帐户金额改成999999->
其它人疯狂提领。
来看看这些损失会算谁的。
每次去超商,
都会看到有年轻人为了钱去当车手。
既然给警察抓到都要被关,
不如做对人民有益的事,
看货币制度是否会崩溃。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说不定几年后就会有全民英雄出来了。
(不要说我说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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