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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我最大?这些判例打脸:乱闯被撞照赔
2017-05-21 联合报 记者吕开瑞、陈俊智、黄宣翰、曹馥年、刘星君/连线报导
“走路不见得最大,不守规矩也会吃亏。”全台常见行人违规酿祸,甚至有行人穿越快车
道被重机车撞死、撞伤,但法院反而判行人或家属要赔的案例。检警奉劝“穿越道路也要
照步来!”
● 侵犯路权被撞死 子女要赔
★ 72岁陈老太太穿越快车道,被重机车撞死,骑士也受重伤。法官认定老太太侵犯路权
,判儿女要赔73万余元。
★ 廖姓妇人突然穿越快车道,郭姓机车骑车闪避不及,紧急煞车时摔倒,多处擦伤。廖
妇也被依过失伤害判拘役55天,还要赔骑士7万7千余元。
★ 苏姓妇人遛狗突然小跑步穿越马路,机车骑士煞车不及撞死她。法官认定骑士只有不
到2秒的反应时间,以猝不及防、没有过失,判无罪。
★ 高雄市郭姓女子于2015年4月9日骑机车行经楠梓区德民路,右前方的李姓女子突然向
左侧偏行,机车追撞脚踏车,李女受伤控告郭女涉嫌过失伤害;桥头地院审理认为,前方
脚踏车突然向左偏,郭女没有充分时间闪避,判处郭女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 钻车缝横越马路被车撞 行人判赔骑士无罪
★ 陈姓男子去年1月傍晚行经台南市永康区永二街,因贪图方便,从车缝间隙穿越画有双
黄线的马路。骑机车的白姓妇人看到他突然钻出车缝,紧急煞车仍倒地,造成第十二胸椎
压迫性骨折,全身多处擦伤,休养3个月,陈男轻伤;两人互告过失伤害。
台南地院简易庭认为陈男明显违规,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确定。台南地检署认定白妇无
法预期陈男会突然从车缝间出现,导致反应不及,予以不起诉处分。白妇求偿66万余元医
疗看护费与精神慰抚金等。法官认为陈男违反交通规则导致发生事故,应负全责,判赔15
万9千余元,可上诉。
★ 沈姓女子前年9月夜间因汽车抛锚,违规穿越马路跑到对面求救,半途因丈夫呼喊退回
,被钟姓男子骑机车撞上受伤。台南地院法官认为沈妇违规穿越马路又折返,有错在先,
正常行驶的钟男没有过失,判他无罪,仍可上诉。
● 机车专用道上撞死行人 法官判骑士无罪
2015年8月下旬深夜11点多,30岁的蔡女骑机车载朋友行经高雄市中华二路机车专用道,
60岁的陈男走在机车道左侧,蔡女见陈男突出现在前方,闪避不及撞上,陈男送医不治。
一审高雄地院认为机车行驶在慢车道有路权,且蔡女没有超速或违规,没有过失,依信赖
原则判蔡女无罪;检方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仍维持一审见解,蔡女无罪并驳回死者家属
附带民事求偿,全案定谳。
● 行人过马路 务必使用“行人穿越设施”
法院愈来愈重视路权,法官普遍认为行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侵犯别人的路权。
桃园市交通大队指出,很多民众认为“行人最大”、“高兴怎么走就怎么走”,但依交通
安全规则,行人穿越道路,在路口一百公尺内,必须使用行人穿越设施如斑马线、地下道
、天桥等;道路中央画设双黄线、分隔岛,绿带或快车道都不能穿越。
● 老人家过马路 最好由家人陪同
另外,老年人因体力差、双腿无力或膝关节退化,交大建议,最好由家中年轻人陪同、扶
著过马路。如果单独穿越,要先看清左右来车、路况,确认安全才穿过;夜间最好穿明亮
的衣服,戴反光功能的帽子,让驾驶人老远就看到。如果在巷道、窄路路口、没有穿越设
施的路段,也要“左看看、右看看、快速走”。
● 专家:建议装行车纪录器
中央警察大学交通系教授蔡中志表示,十次车祸九次快,在人车多的地方,一定要减速再
减速,增加对突发状况的反应时间,也建议装行车记录器,画面可做证据,也有助厘清肇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