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FreeAndU (116一起帮国民党送终)》之铭言:
: ※ 引述《Lampaininder ( )》之铭言:
: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54397 三立新闻
: : 独/陈星再出招!备林奕含手写情歌 证明两人曾交往
: : 2017/05/19 21:30:00
: : 记者邱绍扬、翁郁雯/综合报导
: : 林奕含父母送走女儿,接下来和陈星司法攻防,林奕含父母配合检调,要帮女儿讨回
公
: : ,三立新闻独家掌握的消息,陈星委托律师发声明后再出招,要求检方调阅林奕含完
整
: : 历资料,针对林奕含父母整理女儿日记手札等私人资料,佐证女儿被诱奸,陈星反击
拿
: : 林奕含亲手抄下送给他的情歌,透露两人在台北分手,还要求检方把林奕含同时期交
往
: : 前男友,列为证人。
: : 伤心办完办完林奕含后事的林爸爸,除了鞠躬还是鞠躬,用哭哑的嗓音不断对外界表
达
: : 谢,下一步要帮女儿讨回公道,第四度发的声明稿表示会全力配合检调调查,先发制
人
: : 立委林俊宪:“有三份的医疗证明,可以显示林奕含在高三下学期的时候并没有忧郁
症
: : ”
: : 立委痛批陈星想用林奕含病情模糊焦点,林家将向检调说明,陈星则是请律师团出招
,
: : 林奕含写给陈星的手写歌词,当两人交往证明。
: : 林奕含手写歌词内容,就是这一首充满爱意的情歌,还拟定战略,和林奕含父母进行
攻
: : ,首次发出的声明强调林奕含16岁就有严重忧郁症,要检方调病例。林奕含父母蒐集
遗
: : 证明女儿被欺负,陈星准备情歌情诗和礼物,连在台北喜来登饭店谈分手细节也曝光
,
: : 林奕含高中同学已向检方作证,陈星却爆出林奕含同时和台南某电子大厂二代交往,
要
: : 把前男友列证人名单。
: : 立委林俊宪:“死无对证,你现在没有权力把它定义说你跟林奕含是交往的。”
: : 就林奕含病情,两人关系和证人找谁,陈星律师团拟定策略,面对林奕含父母,双方
即
: : 展开攻防战,各自铺陈昔日过往,就等司法解读真相。
: 这则新闻看了真的很让人愤怒
: 陈国星不是说两个人只交往"两个月"?
: 约莫十年前两个月的短暂恋情
: 能够让你刻骨铭心至今?
: 全都狗屁!! 恶心至极!!
: 在你心中
: 这段两个月的夏日恋情这么难忘
: 真的爱
: 你当初能够容忍对方同时拥有另一个年轻男生 让自己被劈腿?
: 就算对方有男友 也毫不在乎?
: (前面文章已经有板友从网志找出 陈国星指称的劈腿富二代在时间上根本搭不起来)
: 退一千万步来讲 林奕含就算当时劈腿
: 人家女未嫁
: 你陈国星呢?
: 可是人家的丈夫 人家的父亲
: 你劈腿对得起你的太太 你的女儿?
: 你陈国星一直不停证明自己是婚外情 不是性侵
: 不知道在你妻子心中 作何感想?
: 真的这么的爱?
: 爱到把十年前的歌词拿出来证明"自己的爱"
: 爱到对方都已经死了
: 拿出来诉诸社会公论 说你们曾经有一段
: 然后再顺便踩对方一脚
: 这个小女孩 有劈腿 不是你们想的那么单纯????
: 陈国星别忘了 你第一次的声明稿写的是
: "林奕含的父母逼迫你们分手" 写得你好像很无辜 大圣人
: 这次出招则是
: "林奕含跟陈国星交往期间 同时劈腿另一个年轻男性" 这是人格分裂吗?
: 对方劈腿
: 你还爱到非得对方的父母出面阻止才愿意停止
: (然后对方的父母还跟你同年纪!!)
: 对照你这次的放话
: 你明明知道被劈腿
: 你怎么毫不吭声?
: 当时的你在意吗?
: 分明就只是觊觎年轻肉体!! 什么爱呀 情的 可以请你闭嘴吗?
: 难怪林奕含说论渣度连胡兰成都比不上你
: 陈国星到目前所出的招数
: 只是证明陈国星就是性侵老鸟
: 而从下面几点推论
: 这些是他惯用的伎俩
: 我认为受害者绝对不只一人
那其他人哩????
叫他们出来啊!!!
不叫她们出来怎么把这家伙送监狱嘛!
你们这些网友天天叫说很多受害者
结果就没有半个毛啊
: (更不用说实际上多数的性侵案件 受害人也都不只一人)
其他人啦!!!叫出来啦
不要只在网络上po文嘛
: 第一:先从口交开始入侵 防止阴道出现撕裂伤证据
: 陈国星先从口交逼人就范(谁敢一口咬烂对方阴茎?)
请其他受害人出来
让陈星一刀毙死
不然,你也不过是网络骑士团嘴炮侧翼部队而已
: 在林奕含毫无经验的情况下 任他摆布
: 之前很多人反问
: 陈国星有这么容易把阴茎放入受害者口中?
: 励馨基金会辅导这么多案例
: 说就多数性侵被害者
: 第一时间是 愣住 无法思考反抗!!
: 陈国星 等被害人觉得自己脏 想找逃生出口自我救赎时
: 告诉被害人 这叫爱 不叫奸
: 一步一步达成他的目的
: 两个月 进展能如此之快?
: 他不是惯犯的话 初犯的心思有缜密到如此?
: 第二:搬出太太 使出妨碍家庭罪 通奸罪
: 有板友说实务上如果证实是性侵是不能适用通奸
: 所以林奕含才说这是"诱奸"
: 因为当林第一步踏错后(就是找错逃生口后)
: 他立刻被陈国星定调为"婚外情"
: 因此 在性侵难以成立的情况之下
: 林被告通奸妨碍家庭的机会大增
: 谁才是受害者?
: 第三:陈国星根本有意图蒐集各种被害人在诱骗之下的种种事蹟
: 惯犯才会把受害人的资料收集回味!!
你就是脑补而已嘛
你要请其他受害者出来告嘛
不是说他奸一堆人吗
怎么没人出来
: 因为这都是他们的人生战功!!
: 一段两个月的婚外情
: 谁会留下这手写歌词?
: 还留了十年啊 真是可笑!!
: 真的这么爱 怎么不跟妻子离婚?
: 他原本就打算在双方撕破脸摊牌时 告诉被害人
: 就算你打算把我告上法院
: 我只要拿出这些东西 跟法官说是你情我愿 男欢女爱
: 谁会信被害人?
: 今天林奕含的家庭 还不算弱势(医生阶级)
: 如果其他被害人 只是一般百姓
: 权衡之下 谁会赌这一局胜率低到不行的官司?
: 陈国星在神隐期间不知道处理了多少 他的"人生战功"
: 南检只要找人来问话吗?
: 陈国星的电脑手机是否要扣押 还原处理
: 整起案件看到这里 我猜测他绝对是惯犯 而非初犯
: 从陈国星电子档案找起
: 应该能找到更多资讯
: 而不是只找人来问话为止
: 他的LINE 或者其他通话群组 也应该能找到蛛丝马迹
: 留下战功为了什么?
: 炫耀
: 目前检方已经介入调查
: 我不想再多做笔战(前提是陈国星不要再继续打乌贼战!!)
: 林奕含何苦只为难一个"交往两个月"的男人?
: 当然有人会反驳说 林奕含何时亲口 亲笔承认过?
: 奥坎简化论:最简单的答案 通常就是正确答案
我举双手十二万分赞成送狼师进监狱,最好还能阉掉他
但,你们网友只会脑补
他妈的找个第二个受害者
问题不就解决了
怎么就找不到?
赶快办他啦
我等著看他进监狱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