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15年的新闻
宜县开第一枪!老师育婴假 寒暑假不得申请复职
2015-11-11 17:16
〔记者游明金/宜兰报导〕部分老师请育婴假,却选择在寒暑假复职领薪,实际上等同放
假,全国各县市都有这种现象,社会观感很差;宜兰县政府今发函学校,非有特殊情况,
育婴假不得在寒暑假申请复职,成为全国第一个禁止县市。县长林聪贤说,老师有言教身
教的责任,不应该钻巧门。
依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老师可请3年育婴假,部分老师于寒暑假申请复职领薪水,实
际上仍放假;102学年,宜兰有90多位老师请育婴假,有14人于寒暑假申请复职;县议员
陈鸿禧说,上课时请假,放假时复职领薪水,投机取巧做了最坏示范。
县长林聪贤要求县府人事处与教育处发函给各学校,除非有特殊情况,育婴假不得在寒暑
假申请复职。林聪贤说,不是宜兰要开第一砲,只是要跟教育工作者观念沟通,老师有言
教、身教责任,育婴假可在小孩子满3岁前请假,老师教小朋友要诚实,就不应该钻巧门
,在寒暑假申请复职领薪水,这不只会增加国库支出,也会造成负面印象。
林聪贤指出,如果有不良风气,违背要教小朋友诚实价值观的事情,县府要作适度的制止
,从今开始,老师请育婴假或留职停薪,除非特殊情况禁止在寒暑假复职,这样的话简单
明了,老师必要的保障要尊重,“但不必要的、不属我们的,不要去钻巧门。”
原文: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05106
这个2015年就已经检讨过的制度,是受到什么看不见的压力??
怎么没有将它扩及全国实行呢??
这个洞也不是今天才出现,102学年有90人请育婴假,14人在寒暑假申请复职...
希望政府能向宜兰县看齐,有guts一点,导正已经偏离的道德观
(会钻漏洞的老师,是要怎么教小孩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观?)
※ 引述《goipait (GoGo)》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老师请假7年 新校长没见过
: 3.完整新闻内文:
: 老师请假7年 新校长没见过
: 2017-05-21 02:00
: 〔记者何玉华/新北报导〕少子化问题严重,但在劳动权益申诉案件中,怀孕歧视及育婴留职停薪遭受不利待遇申诉案件仍多,新北市一所高中,2名女老师因连续生育2胎都请育婴假,留职停薪长达6、7年,引起自称同校的老师不满,质疑请假时间过长,影响其他老师权益;但校长认为,年轻老师生儿育女,依法合理请假,尊重决定。
: 在高中任教的2名女老师,被质疑用育婴、生病等理由请假逾10年,期间都未曾出现在学校,让校方必须不断找代课老师,代课老师又良莠不齐,同事们也必须分担他们的工作,让大家觉得有失公平;连到任3年的校长也表示,没有见过2名老师,也不能提供个资,因此无法取得老师回应。
: 根据学校人事资料,2名老师中,请假最早溯及99年,请假时间为6至7年,并非10余年;A老师分别在99年7月、102年5月生子,期间一度复职、进休1年半,育婴假在105年期满后,再请侍亲假至明年1月31日;B老师则是分别在在100年9月、103年9月产子,期间曾在103年暑假复职2个月,9月生第二胎后,再请育婴假至今年7月1日。
: 校长表示,依据“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6条”:受雇者任满6个月以上,每一子女满3岁前,得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最长可请2年育婴假;留停期间最长可领6个月津贴;另依据“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第4条”:教育人员养育3足岁以上子女,并以本人或配偶一方申请为限,服务学校机关或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不得拒绝。侍亲假依同法,得考量业务或校务运作状况依权责核准。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74069
: 5.备注:
: 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