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文内所述
委员林志洁特别提及
女作家的案件与通奸除罪化有关
受侵害者可能反被告通奸
这表示司改会已经将此案定调为性侵吗
引述《tiger911 (胖虎)》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司改决议通奸除罪化 防止下一个林奕含
: 3.完整新闻内文:
: 继韩国等多个国家废除通奸罪,司改国是会议第五分组今开会讨论通奸除罪问题,今也
决
: 议通过废止《刑法》第239条的通奸罪,若无法立即废止,应删除《刑事诉讼法》第239
条
: 的但书规定,也就是提告通奸后可以对配偶撤告,但可以不对相奸者即小王、小三撤告
的
: 例外规定。
: 委员林志洁今也特别提及,近期女作家林奕含和补教名师的事件也与通奸罪除罪化相关
,
: 因为过去也有案例显示,遭性侵害者对嫌犯提告后,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无法定罪,但受
性
: 侵害者反而被嫌犯配偶提告通奸罪,遭判有罪。因此,为了避免受性侵害者因此不敢提
告
: ,因此主张废除通奸罪。
: 另外,决议废除通奸罪的理由还有,一般案件通常告诉不可分,也就是不能只对其中部
分
: 共犯撤告,但通奸罪却有例外规定,可以让告诉人对配偶撤告,只对小三或小王究责,
这
: 个但书不但违反《刑事诉讼法》原则,还让通奸罪的女性受刑人数远高于男性,造成实
质
: 不平等的压迫女性。
: 以下为今会议决议内容:
: 刑法第239条
: 决议:废止刑法第239条,若因故无法立即废止,应即刻删除刑事诉讼法239条但书之规
定
: ,回归刑事诉讼法告诉不可分原则之适用。
: 理由:
: 1.刑法通奸罪之存在,于性别平权意识尚未发展、我国性平法制多有缺漏之年代,有其
保
: 护弱势配偶的功能;惟现今我国已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与性侵害防治法,于民法亲属篇内
,
: 就夫妻财产制、离婚有责与破绽主义、子女之监护,均已经符合性别主流化之标准,并
以
: 子女之最佳利益为亲权行使之依归,是以,以国家刑罚权介入私人关系之通奸罪,目前
存
: 在之正当性已属薄弱。
: 2.与通奸罪有关之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为“告诉不可分”原则之例外规定,依此
规
: 定,配偶得仅对通奸之配偶撤回告诉,该撤回不及于相奸人,此规定违反刑事诉讼之原
则
: ,并造成通奸罪实体受刑人数女性远高于男性,造成压迫女性之实质不平等。
: 3.何况曾有实际案例,主张受性侵害之告诉人,性侵害案件因证据不足无法定罪,却反
遭
: 被告配偶提告通奸有罪确定,致实务常见性侵害被害人因恐遭行为人配偶提告通奸,而
不
: 敢举发或告诉遭性侵害事实,影响性自主权之保障与被害人告诉权之行使。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18/1121296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21 01:42:00你的结论相反了吧,一般被性侵就不会扯到通奸。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1 01:43:00通奸除罪化的意思就是,要让16岁以上未满18的开个仙人跳免责条款, 用来保护未成年的女生用意不错, 但最简单的不做, 直接把年龄拉到18就好了
跟年龄无关 18岁以上被性侵 要是证据不够充分被判败诉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1 01:46:00就是因为是合意性交, 才会有被反告通奸的问题
对方可告通奸 被性侵还要坐牢 不想坐牢就要低声下气和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1 01:47:00楼上你懂通奸构成的要件? 合意性交 <---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1 01:48:00性侵败诉, 并不能表示就是合意性交 法律不是2分法这么简单
你性侵都败诉了 原告律师当然会主张你是合意性交阿不是性侵又不是合意性交 阿还有第三种可能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21 01:49:00上面讨论忽略一个重点了吧,通奸要知道对方有配偶。有男人在强奸女生的时候,还会和女生说,我有老婆 我有老婆这男人头壳坏掉了呀?女生只要说不知道对方有伴侣,而且
有阿 就跟你说我要离婚了你跟我上床我会娶你阿才十几岁你会期待他懂这么多法律后果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21 01:52:00你都说通奸情况当然是通奸,你不是在说性侵败诉又非通奸那第三种就单纯合意性交又没性侵呀,怎会只有两种。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1 01:53:00那不就是合意性交了吗? 用嘴让人张开双腿这年头要强暴人不留下任何证据, 谁办的到? 如果被害者没人间蒸发的话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21 01:55:00他硬要扯案子,逼你用铜锂锌说这不是通奸,才会造成只有两个选项。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1 01:55:00诱奸是什么? 就是未满18的仙人跳免责条款 有错吗?
作者:
berryc (so)
2017-05-21 01:56:00用嘴让人张开双腿要构成强暴根本不可能, 最多就是趁机性交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21 01:56:00系,把对方知道有老婆又合意说成非通奸。另外除罪只是刑事,民事一样能求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