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陈星的真面目

楼主: kokus (kokus)   2017-05-20 04:57:44
※ 引述《ianmon (Martian )》之铭言:
: ※ 引述《skysucker (Le'Vida)》之铭言:
: : 没那么简单 别笑死人了 我告诉你 陈腥就是这么简单 比1+1=2还要简单
: : 林小姐自杀第一天 陈腥的本名就被爆出来了 连他在PTT的专版都被挖出来包围
: : 三天之内 他的女儿个资 亲家的个资 全部通通曝光
: : 连日创社的案子都被挖出来打 这叫有背景 我阿骂都笑了
: : 要说有点作为 大概就是让电视台BBB两三天
: : 不过后来经过立委议员连番爆料之后 连本名都打出来了 媒体根本没在怕的
: : 你有本事就连民代的嘴一起封住 看来好像也不怎样
: : 来看看陈腥这段期间干了什么事
: : 1. 神隐了两个礼拜 终于透过个人工作室(?)发了一篇没有律师敢具名的声明稿
: : 告诉大家我很崩溃 但是连脸都不敢露 声明稿内容也是各种打脸
: : 不过这也不会太奇怪 反正他连学历都是假的
: : 我不认为他讲的话有8.7%以上的可信度
: : 2. 透过一堆不专业的工读生洗风向 这里我就直说了 陈老师你也不要浪费力气了
: : PTT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网友论坛而已 现实世界哪是看这里风向的
: : 连我隔壁阿骂一看到新闻都说 这个不死鬼 书不好好教还去骗女生 夭寿喔
: : 连三宝都看不起的人 是有多了不起
: : 3. 最新力作 发出一个手写情书 证明是在交往
: : 我只想说老师你真的好傻好天真
: : 一封手写情书根本不能证明什么事情 我高中收过十来封情书 只有三个有上床
: : 因为其他女生都是寄给一堆男生乱枪打鸟 谁先答应交往她就跟谁走
: : 我哪有那些8+9那么精虫冲脑 当然没等我表态就跟人跑了
: : 真的看了有感觉的也就那三个 既然大家都16岁了 我也略懂合意性交
: : 所以现在才能坐在这里打炮 噢 不是打字 XDDDDDDDD
: : 而且我觉得这举动最蠢的是 你从头到尾都有老婆 还要强调你们是在交往
: : 现在是在玩七伤拳就对了 伤敌50 伤己100
: : 而且这事好不容易猪大哥都出来帮你冷却了 结果你还跑来手动置底搏版面
: : 这下工读生又要森77了 因为又要加班了 XDDDDDDDD
: : 五楼中坜李姓选民哩公跨买 陈腥为什么要跑来手动置底
: 法律不是你说的算
: 法律是立法的人说的算
: 说不定明天立委脑残推一夫多妻制
: 立委都很多小三 我想这个马上就通过了
: 过了以后 就没有道德问题了 因为大家都可以搞三个四个
: 台湾有强奸犯在司改会里 说不定过两天强奸无罪化了
: 强奸无罪化之后 什么都马可以解脱了
: 工读生多撑个几天 这世界又风平浪静了
: 台湾需要和谐拼经济
: 死一两个人又没什么关系
: OK?
立法定下来的法律 全民就该遵守
今天这个case 在台湾现行法律制度下 就是不成案
而且所谓的受害人已往生
他生前没出来控诉 法律又怎么能修正照顾到他那块???
那些听说的 感官的 都放下
法律需要明确的证据事实
不坚守这点
哪天隔壁邻居上吊了 家属再来告你性侵她
怎解??
作者: nbastreet (nbastreet)   2017-05-20 07:02:00
风向很乱的一次事件
作者: linnx (d调)   2017-05-20 06:48:00
自己看看第二句是想带什么风向,除非你是承办检察官啦,不然你凭什么说不成案!跳针跳针跳针跳针,叫我解皆 (≧▽≦)再者,某垃圾人说得话虽然低贱却是无可奈何的事实。他干了什么事自己知道,现在就看证据够不够办他,敢情你是检警内部人员,知道一些不为外人知的内情?否则怎么那么肯定不会起诉 (?_?)?
作者: chunglee (李姓中坜选民)   2017-05-20 06:21:00
推lin大说的,社会风气也会压迫受害者不敢站出来+1,期待有其他被害者出面。之前人本说某一国小狼师案,学校压下来,没证据所以都没告,但其中一个被害者的爸爸自责没能保护小孩得了忧郁症多年,并且希望能告,默默搜集相关报导及资料,等被害者成年后询问是否有提告意愿,被害者愿意后提告,相关被害者被陆续找来指证,结果有几个被害人成年后也愿意一起提告成案的,觉得那个爸爸很伟大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0 06:16:00
最近ㄧ个例子,国一女生遭老师性侵,多年后,二审时被害者提供当时的生活笔记与短信,结果老师被判一年,赔八十万。所以不是一开始没证据,就不用去找。牵涉非告诉乃论的罪,找出证据是检察官的职责。看你义愤填膺,如果你认识嫌疑人,应该劝他出来面对,才是正途。
作者: linnx (d调)   2017-05-20 06:13:00
斩钉截铁地说不会成立,真起诉了你怎么负责?躲起来装死?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0 06:12:00
所以是现状是调查中“还没成案”、不是“不成案”,你的结论只是你个人意见,不代表会照你的想法发展,也不是你说没证据,就是没有。
作者: linnx (d调)   2017-05-20 06:10:00
回楼上,性侵案件真的很麻烦…被害人遇到之后通常不会想到保留证据,更多的是觉得恶心、肮脏反而把证据洗掉的。其次社会指责被害人的言论非常常见,要站出来指控需要非常大的勇气!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0 06:04:00
所以早就说你已经下了一个结论,一开始否认,现在又承认,真是颠三倒四。
作者: chunglee (李姓中坜选民)   2017-05-20 06:02:00
强塞懒叫要如何证明?嘴巴含精液去报警吗?如果该女生原本就仰慕对方,要怎么证明是被强迫?除非被打到有伤,不然光含精液去报警怎么证明是被强迫?再者,如果满16岁了,而对方已婚,在被害人不能举证自己被害的证据下,反而还可能让自己吃妨碍家庭,当下认证是小三,告还不告?只有我觉得这根本超完美的吗?真聪明。与其辩这些,倒不如有专业法律人开篇文教大家法庭上会认可怎样叫有效证据,教大家如和保护自己,男女都一样,男生也会遇到被狼师性侵的。
作者: linnx (d调)   2017-05-20 06:01:00
搞不好陈★拉屎时被女儿拿枪毙了,加害者死亡大家就可以回家啦 (≧▽≦)
作者: chunglee (李姓中坜选民)   2017-05-20 06:01:00
推理案中观众假设一下不犯法吧?,如果有满16青少女嘴被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0 06:00:00
先下了一个结论,又举了一个不相干的例子。说是诚心诚意来问乡民意见,不会有人相信。
作者: idea0722   2017-05-20 04:58:00
帮你补个血
作者: s6525480   2017-05-20 04:59:00
所以就说了 老k绝对再起 警总那套会有人埋单显然还不少人吃那套
作者: dirty5566 (得體五六)   2017-05-20 05:00:00
与其说不成案 不如说案例事实大家都不知道
作者: f1426871   2017-05-20 05:00:00
这说法正确法律的要有证据,但是心理上不爽陈师又是一回事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5-20 05:01:00
法律本来就是不断的修改 不断的健全啊..
作者: s6525480   2017-05-20 05:02:00
谁爽陈星 但事发没多久看到什么狗屁防卫机制更堵烂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5-20 05:02:00
至于能不能定罪 要看 检察官 掌握的"证据" 而定...并不是 受害人不在就一定不能定罪堵烂只是代表 无知罢了.
作者: s6525480   2017-05-20 05:09:00
连续蒐证 不断蒐证 实在是全知 凡人无法理解正常人两下就报警 作家这么发大愿除害进行蒐证 伟大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5-20 05:11:00
一昧认定 强奸被害人第一时间就一定会报案 不然就是自愿这不是无知 是什么...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7-05-20 05:11:00
活着都能乱判了,死了更好办。台湾司法可信度,科科
作者: pojohn (蒙著脸代表武功高)   2017-05-20 05:12:00
走在路边被不认识的人 拖进草丛 , 跟被自己尊敬的老师骗去房间再一直洗脑是爱你, 二件事 被强奸的人反应会一样?
作者: s6525480   2017-05-20 05:14:00
唉唷 神保证让你民乐透 但起码你出门买一张吧你太有知了 不是挺林就是挺陈讲感觉那就都给你感觉法律保障你拒绝 不是保障你不被x你觉得他爱你 理由很多 法律也没兴趣管 你觉得有 就有但警总人二骑士团的观点 我觉得你有 那就办到你有为止
作者: jasonchangki (阿特拉斯耸耸肩)   2017-05-20 05:29:00
马英九也查无不法,泄泄指教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7-05-20 05:41:00
刑法是一回事 舆论跟个人价值判断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0 05:41:00
还在调查 你就知道不成案?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7-05-20 05:42:00
举个例来讲 全台湾现在现役的黑道刑法上全都无罪
作者: chunglee (李姓中坜选民)   2017-05-20 05:42:00
干嘛明知道是外遇还要拿情书出来?我推测就是明知道会被讲外遇,也要证明自己是合意性交?那干嘛没新闻突然又弄
作者: linnx (d调)   2017-05-20 05:45:00
失明列车就这种水准?你怎么不说被杀害的受害人都已经死了,怎么不在快死之前去告他 XD受害人死亡就没事喔,多读点书好吗?
作者: chunglee (李姓中坜选民)   2017-05-20 05:46:00
法律上我支持你说的是对的,无罪推定,只能说遇到这件事算倒楣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爱李俊畿)   2017-05-20 05:47:00
邻居有出书 有闺蜜证人 有日记 有杯子小姐 再嘴邻居
作者: linnx (d调)   2017-05-20 05:48:00
这种程度也敢出来嘴法律,先去读法绪吧!有空在这边当★粉不如去唸唸刑诉看怎么脱罪比较实用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0 05:51:00
还没成案跟不成案是两回事,所以你没办法假借“不成案”来替“还没成案”来下任何结论!
作者: linnx (d调)   2017-05-20 05:53:00
我干嘛浪费时间举例 跟不懂的说一堆不过是浪费时间(≧▽≦)乖乖去唸刑诉搞懂刑事诉讼怎么运作再来嘴啦!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20 05:56:00
你的结论就是你发文的第二句。自己写的,还要别人跟你说你写什么!
作者: linnx (d调)   2017-05-20 05:58:00
未来的事你去问索菲亚或是观落阴比较快,我不懂预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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